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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一烟花爆竹零售点前选购。冯宇宙
摄 |
截至目前,全国有至少200多个大中型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放开了限制,但围绕着烟花爆竹价格的争议和“斗争”就没有停止过,花炮价格虚高成为一大弊端。
“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价格”
由于烟花爆竹一次性消费品的特性,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少对产品的内在质量进行仔细的考虑,人们习惯性地使用价格作为唯一标准。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负责人曾经在一次会议上进行过这样的估算:按北京300万个家庭计算,每个家庭平均购买200元的烟花爆竹,那么消费的总金额将达到6亿元。
如此巨大的市场足以吸引全国各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目光。而与估计数字不符的是,烟花爆竹“禁改限”的首个春节,北京市场正规烟花爆竹销售总额仅为5500万元,巨大的差额到哪里去了?
与北京相邻的河北、天津的一些村庄,每到年底便会突然红火起来,无数京牌车辆涌入村落,带回成箱的烟花爆竹。这些烟花爆竹有些来自江西、浏阳、河北等地的正规烟花爆竹厂家,有些则来自内蒙古等地的一些手工作坊。
1000头的鞭炮只需要几元钱、十几元钱,大型的组合烟花不过二三百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北京街头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000头的鞭炮要卖到50元左右,打着“奥运题材”的“网幕烟花”一度卖到2380元的“天价”。
“说到底,烟花爆竹的最大功能就是娱乐,不会有人真去数1000头的鞭炮到底响了多少”,一位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者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烟花爆竹消费是典型的冲动型消费,你没法通过包装和宣传猜到产品的实际燃放效果,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更不会去费心研究是什么样的技术造成了这种燃放效果。可以说烟花爆竹消费过程中,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价格。”
由于烟花爆竹一次性消费品的特性,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少对产品的内在进行仔细的考虑,人们习惯性地使用价格作为唯一标准,将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的产品,与将安全、运输、审批等多个环节的成本忽略不计的非法产品进行对比,在低廉的价格面前,安全、质量都不足以拥有将消费者拉回到合法销售网点的力量。
专营模式饱受诟病
对于烟花爆竹这种极具特殊性的产品而言,专营模式显示出诸多弊端。烟花爆竹并非限价商品,特别是当经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追逐利益最大化是根本目的,导致了花炮零售价格畸高。
从烟花爆竹“禁改限”之初,北京市政府便为烟花爆竹这种特殊商品确定了专营的销售模式。政府试图使固定的专营单位成为面向零售终端的唯一出口,由专营单位统一进货,并执行统一的批发价格;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者,必须从本市指定的批发单位采购烟花爆竹,不得私自从外省市采购。
隶属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成为“禁改限”元年首都烟花爆竹市场上唯一的专营单位。为了使出现在零售终端的烟花爆竹能有一个合理的、可以被消费者接受的价格,北京市政府责成发改委、供销社研究制定650余种烟花爆竹的参考销售价格,以及允许零售网点浮动价格的额度。
然而在2006年销售季结束后,这种由带有明显官商色彩的企业独家垄断的专营模式饱受诟病:消费者指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过于分散,销售的品种过于陈旧且质量不高,零售价格差异太大;而零售商们除了认同消费者关于烟花爆竹品种和质量的判断外,还指出专营公司的批发价格过高。
分析北京市的烟花爆竹市场不难发现,导致非法烟花爆竹横行、价格争议频发的主观原因,主要集中在市场经营者的主体。
据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公布的数字,2010年北京共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2418个,比2009年增加222个,其中大部分网点经营者为自然人。
对于烟花爆竹这种极具特殊性的产品而言,这种经营模式显示出诸多弊端。烟花爆竹并非限价商品,特别是当经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追逐利益最大化是根本目的,导致了花炮零售价格畸高。
一位烟花爆竹经营者说:“一个销售点进了七八万元的货,按规定每天得有人24小时看守,货物、人工投入,加上审批各个环节,这么一个摊位先期投入至少要近20万元。”北京五环路内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只有20多天,真正赚钱的只有除夕前的近一周时间,经营者必须在这一周时间内尽可能收回成本、赚取利润。在市场购买需求强烈时,几乎没有经营者会放弃更高的利润。
在市场销售的终端,相同的烟花爆竹产品,在不同的地段、不同的时段,存在相对较大的价格差异,最大时差异可达一倍甚至几倍。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熊猫烟花、逗逗烟花等三家专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诉苦称,在北京烟花爆竹市场,利润主要集中在了销售终端,生产、批发环节所获得的利润仅占20%左右。
此外,销售烟花爆竹利润巨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洛阳纸贵”,一些经营者说,为获得销售资格或者好的地段,不乏经营者向监管部门行贿,客观上导致了腐败滋生的可能性。而这些见不得光的投资,最终依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主渠道销售”使零售价格下降三成?
熊猫烟花负责人潘笛乐观地估计,“主渠道销售”措施如果可以顺利执行,将可以使烟花爆竹零售价格下降30%。
针对连续多年居高不下的烟花爆竹价格,北京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烟花办)于2011年销售季到来之前,连续推出新措施,希望从体制上为烟花爆竹的价格“降温”。
在刚刚公布的《北京市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统一规划设置指导意见》中,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做出了大胆的尝试。
措施之一:力推“主渠道销售”,减少中间环节。兔年春节期间,由各烟花爆竹专营单位(批发企业)直接经营的零售网点、连锁超市直接经营的零售网点和每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设置的一处大型零售网点组成的主渠道销售网点在城六区将达到70%,郊区县达到50%以上。
在零售网点的选址方面,由各区县政府烟花办组织三类主渠道网点提出在本辖区销售烟花爆竹、设置零售网点的计划,再由非主渠道零售网点提出计划。各区县政府烟花办按照先规划主渠道零售网点,再规划非主渠道的顺序,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地址进行规划,主渠道网点地址不足时,方可考虑非主渠道网点地址。
措施之二:联合办公审查资质。对于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非主渠道零售网点的办理,采取在区县办证大厅集中办公、联合审查的方式,由区县政府烟花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选址规划、规划审查、办理执照、销售许可四步程序进行规划、设置,不需要申请人再到相关部门去申请各种证明文件。
措施之三:明确“建议零售价”。烟花爆竹供应商在烟花爆竹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均需要标明建议零售价,市民可参考建议零售价购买,若发现实际售价高于建议零售价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