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品,低投资高回报”、“种上半亩仙人掌,此地有金三百两”、“即将上市的原始股,一本万利”、“只需交纳2万元,即可炒金一百万”……《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到,通胀预期下,老百姓手里的钱越来越“毛”,各类犯罪分子趁机抓住大家急于投资的心理,大肆鼓吹“一夜暴富”的神话,骗取巨额钱财。
警方反诈骗专家指出,近年来针对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尤以平常百姓个人财产为主实施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数量激增,呈现出规模化态势,尤其在通胀预期下,应警惕各类“投资诈骗陷阱”。
金价飞涨引爆“国内最大非法炒金案”
2010年12月17日,“国内最大非法炒金案”在北京开庭审理,这一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71亿元,1143名客户直接亏损7450余万元,是典型而罕见的“黄金投资陷阱”。
随着国际金价连续走高,黄金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警方调查发现,从2006年起,一个名叫伦亚领先(北京)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伦亚公司)出现在投资者的视线中,公司首席执行官就是在炒金圈子里赫赫有名的吴洪跃。
根据伦亚公司的宣传,这是一个在国际上进行黄金投资业务的大集团,只要用户在电脑上安装该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不但可以进行黄金期货交易,还可以提供各类期货商品的行情报价、图表和各类分析工具。
投资者只需交纳2万元的保证金,就可以买卖价值百万元的黄金期货产品,而在正规的黄金期货市场,百万级的交易至少需要缴纳5至1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伦亚公司更是抛出了远低于期货交易机构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吸引了大批炒金人的投资。
然而,投资者往往是先小赚一笔后就开始亏损,伦亚公司的系统频频发生故障,导致投资人错过最佳购买时机,大笔的投资迅速缩水,引起了投资者的警觉。经过警方调查,伦亚公司的伎俩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伦亚公司的所谓期货交易软件根本没有与期货交易所联网,投资人进行的期货交易完全是在伦亚公司控制的“虚拟市场”进行交易,交易的赔与赚完全由伦亚公司在后台控制。
经过调查,在两年的时间内,由香港人郭家强幕后控制的伦亚公司和上海凯斯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利用同样的手法,吸纳了1143名客户,获得客户保证金过亿元,黄金期货交易价值高达771亿元。而在两家公司的操作下,千余名客户的直接亏损达到7450余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洪跃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同案犯分别被判处9年至1年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近年来,“亿霖木业”、“万里大造林”、“秸秆气化炉”……经济犯罪大案屡屡见诸报端,案件涉案金额少则百万,动辄上亿,涉及的投资者成千上万。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破获传销案件4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万余名;破获非法集资案件4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
涉众型经济犯罪“借尸还魂”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调研科科长王松说:“经济犯罪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与经济形势、政策的走向的结合度很高,随着全球化金融危机影响加剧,通胀预期下,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出现新的形势。”
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企业用工大幅度减少,传统的股票、基金等投资项目也出现低迷,与之对应的是,国内通货膨胀加剧,生活的成本随着物价指数的飙升而不断提高,百姓通过投资规避通胀风险、获得利润的心理预期不断加强。
王松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以往侦办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失业无业人群、中老年人往往是传销、非法集资、虚假投资、非法炒金等违法犯罪集团主要侵犯的对象。“生存的压力往往让这个人群更容易接受犯罪团伙编织的美丽的谎言,而信息封闭滞留后,投资渠道窄,‘不甘心’或‘怕被别人瞧不起’的心理,往往使他们丧失判断力”,王松说。“百姓的心理预期与实际经济环境形成的反差,恰好给了犯罪团伙一个‘后门’”。
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一定闲散资金的普通群众,大批低收入小投资者,往往成为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侵害的目标。受害者大多是弱势群体,不仅容易诱发个人极端行为,还常常导致受害者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敌对情绪。
曾经轰动全国的“亿霖木业”和“万里大造林”案件正是极好的例证。在“国债见效慢、股市风险大”的背景下,犯罪团伙充分利用普通百姓求稳的心态,编造了“绿色银行”、“国家支持”、“无风险高回报”的假象,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投资人。
需要警惕的是,在破获的多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一些犯罪团伙改变了挥霍赃款的传统模式,而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到能源、股市、房地产等行业。在整体经济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尚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维持资金链的运行,而在经济形势低迷的情况下,资金链极易发生断裂,从而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
剥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画皮”
犯罪团伙利用普通百姓投资渠道相对不足、缺乏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资信进行深入了解的渠道等,人为地使经营者和投资者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位置,不断翻新作案的手段。
“归根结底,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用的就是普通百姓幻想‘一夜暴富’不惜侥幸冒险的心理,加之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北京警方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根据多年打击此类案件的经验,警方向记者揭示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种种伎俩。
伎俩之一:利用合法企业作为掩护,编织种种光环。目前的涉众型经济案件中,犯罪团伙为了博得投资者的信任,往往成立手续完备的公司,甚至不惜重金为自己编造种种令人信服的光环。
在亿霖木业非法经营案中,犯罪嫌疑人不但在北京的长安街沿线租赁办公地点,还聘请在百姓心目中口碑良好的明星代言,不惜重金在媒体上对百姓进行轮番轰炸;“国内最大炒金案”也正是利用了吴洪跃本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而北京警方破获的“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的则是首度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权威地位和“帮农民致富”的照片。
伎俩之二:对投资者许以高额回报或诱人的条件。在警方破获的吉林纳士塔公司非法吸存案中,该公司以开发新型建材为名,以120%的年回报率,吸收资金1.25亿元;而在“国内最大炒金案”中,嫌疑人许诺的炒金保证金远远低于正规交易机构的标准,相当的受害者正是受这种“优厚条件”的吸引,落入犯罪团伙彀中。
伎俩之三:手法多样,花样不断翻新。犯罪团伙利用普通百姓投资渠道相对不足、缺乏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资信进行深入了解的渠道等,人为地使经营者和投资者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位置,不断翻新作案的手段。
据警方统计,近年来,国内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先后出现了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名目进行“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托管、代管;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的“购后返租”;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名目的集资;以名为专卖、代理,实则进行拉人头搞传销,甚至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以即将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以及以互联网炒汇平台,实施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等多种形式。
警方提醒投资者,应该理性对待投资,切记“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的投资法则,不要受高额利息的诱惑,对一些回报率过高的项目要谨慎投资。在投资前,要确认吸储理财的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经营该项业务的资格。在投资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打“擦边球”,特别是进行股权交易时,应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
链接: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五大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