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文字稿-再审“天价过路费案”
2011-01-18   作者:  来源:央视网
 
    解说:2010年的世界色彩斑斓,有过快乐,有过悲伤,财富还在燃烧,博弈仍在继续,他们走进演播室共同回看2010的风云变幻,把脉2011的冷暖温度,“2010世界经济年度观察”《今日观察》新年特别奉献。
    解说:河南368万过路费案翻案,主审法官被问责,一波三折,案件为何引发关注?《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史小诺):天价过路费、无期徒刑、顶罪、自首,这几个词是这几天互联网搜索引擎最热的词汇。它背后对应的河南农民时建锋诈骗高速公路费案件,16号,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召开了发布会,宣布对时建锋诈骗高速路费案中的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在几天的时间,我们看到案件一波三折,368万天价诈骗过路费案有哪些新的变数?哪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今天演播室的评论员是霍德明和张鸿。首先一起来看一下事件的最新进展。
    解说:审查不细,把握不严,这是对河南农民时建锋逃费368万元,被判无期案的最新认定。
    16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中,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责令免去平顶山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平顶山中院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写出书面检查。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田立文(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着审查不细,把关不严,下判不慎重等问题,判决结果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解说:此外,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时建锋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郭保振(平顶山市中院院长):犯罪嫌疑人时军锋,在强大压力下,于15日晚到公安机关投案,鉴于本案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我们已经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主持人:这个案件太具有戏剧性了,因为不到一周的时间,我们其实上周刚刚做过这期节目,但是现在看到这个案件的整个焦点和大家注意力完全转变了,两位评论员是怎样看待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的?
    霍德明:实际上是上周三到今天五天的时间,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基本上刚刚小片里面也提到了,这件事情相关责任人大概也做了一些安排了,当然了,我自己观察到基本上还是对于事实认定的不清,这里面事实认定不清,两个不清,第一个是军车牌照、士兵证件这些来源不清,第二个他凭这些东西到收费站去办理这个手续的过程,也是事实不清,所以可能在事实认定上面呢,不清楚,当然最重要谁来认定这个事实,这又牵涉到主审法官了,所以他这次对四个相关的当事人,主审法官娄彦伟把他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然后呢对于一庭庭长侯晓宏他是免去他一庭庭长,接受培训,等候处理,对于这么一个法院的副院长任建军他是停职检查,对于法院的院长郭保振,他是对其诫勉谈话,同时对于平顶山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对高等人民法院,他要对这个法院系统里面通报批评,所以这是相当严厉的这么一连串,但是很短的时间,不到五天时间里面,就有这么大戏剧性的变化,我想还是第一个,根据事实认定不清,而且对于当事人直接做了处置。
    张鸿:就像你一开始说的一波三折,确实是上周三的时候,12号那天,我们做的节目。
    主持人:对。
    张鸿:其实当天下午平顶山中级法院有一个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当时面对记者的就是被问责的里面当中两个人,一个是一庭庭长侯晓宏,一个是主审法官娄彦伟,当时主要解释的是什么,就是无期徒刑是不是太重了,368万是不是太多了,然后拿出充分的证据让我们这些,第一,不会算高速公路收费的人,第二,我们不是特别懂法律的旁观者来看,觉得没有一点瑕疵,合情、合理、合法,然后这个,当时主审法官还说,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还说,说我当时还拿着这个判决书还找了那个时建锋,说你上不上诉,你到底上不上诉。
    主持人:他不上诉。
    张鸿:不上诉也不找律师,然后这个,让我们觉得这已经是铁案了,当时看那个也觉得是铁案,但是就在第二天,13号,省高院做出批示,省里边要介入,然后14号的时候,平顶山说我们要再审,15号就开始处理了,就是问责了,相关当事人,但是我们注意到15号晚上的时候,其实那个时军锋,就是那个弟弟才开始投案自首,所以这整个的话,你就会觉得特别神奇,特别神速,完全变脸了,过去我们觉得这是一个量变,可能比如说368万有点多了?能不能减点,无期徒刑有点重了,能不能轻点?但现在看来完全就是质变,就是整个事情的本质已经改变了。
    主持人:那么我们也看到,河南省高院认定这起诈骗案现在是存在审查不严,把关不细的这样的一种现状,从司法程序的角度上应该怎样来进行诠释,我们接下来连线一位律师斯伟江,我们来听一下他是怎样说的。
    你好司律师!我们想问一下导致现在案件,您认为它被推翻的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斯伟江(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在有几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事实上的原因,到底是他弟弟做的还是他哥哥做的,这是一个原因,他弟弟去自首了,这是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也是事实上的原因,就是他的军牌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这个是事实不清,然后证据不正确的话,就可能在审判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个审判长可能不合格,因为他还是个助理审判员,那么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审判长一般都要由审判员来担任的,本身是一个法律程序上的问题。
    主持人:所以这个程序上肯定还是出了一些纰漏。
    斯伟江:对,程序上有比较大的问题。
    主持人:好,谢谢,谢谢斯律师做出的解释。那么关于这起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的适用法律是否合适,我们接下来一起来听一下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他的说法。
    田立文(河南省高院副院长):非法使用军用的车牌照这样的行为,《刑法修正草案》(七)在12条,就是增加了一款,它是这样规定的,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新增加的,那么在这之前呢,为了惩罚非法使用,类似的比如使用军车牌照这样的行为,在不违背遵循法定原则前提下,最高法院于2002年做出一个司法解释,规定这样的行为的话,按照诈骗案来处理,我们认为,既然《刑法修正草案》(七),已经明确将非法使用军用牌照等,就是这些标志,作为犯罪来定罪了,并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情节,应该按照《刑法修正草案》(七)第12条所规定的非法使用军用标志罪来定罪,来处罚。
    主持人:那么我们接下来再来看一下网友对这件事情是怎样进行评论的,这位朋友他说“及时纠错和问责方能快速的重建司法公信,使人们相信事件能够在法制的轨道之下解决。这样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让公众看到事件不会变成一件悬案”。我们看到时建锋现在承认他是为弟弟在顶罪,同时他弟弟时军锋也是说要站出来要自首,那么这两个兄弟在这起案件当中是分别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来龙去脉。
    记者:你叫什么名字。
    时建锋(犯罪嫌疑人):时建锋。
    记者:你是因为什么来这儿的?
    时建锋:偷安假军牌军车。
    解说:这个人就是被告人时建锋,去年10月17号,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建锋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公诉。11月19号,平顶山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1号,时建锋被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号,法院做出判决,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1月13号,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进行复审询问时,被告人有新的表述,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时建锋突然表示,车主并不是自己,而是他的弟弟。
    记者:你在替你弟弟顶罪?
    时建锋:他们逮的时候,逮住车的时候,都说我是车主,因为跑事儿,好跑事儿,我顶罪,就是这样。
    记者:你说具体事情是你弟弟干的?
    时建锋:那肯定是他。
    解说:此案披露以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平顶山市中院14号决定,启动再审程序。2011年1月15号,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于当晚投案自首,时军锋交代了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就可以被放出来,时军锋投案的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须灿告诉记者,根据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时军锋进行正常的讯问,笔录后移交给平顶山市公安部门。短短几天的时间,事件却一波三折,这让人们对案件调查进程更加关注。
    主持人:我们看到这两兄弟肯定是这个案件的核心的人物,但是因为没有想到会判的这么重,所以现在我们看到事件翻天覆地的一个变化,就翻案说不是哥哥干的,是弟弟干的,那么两位评论员怎样来看,就是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这两兄弟他们的所作所为透露出怎样的新的细节?
    张鸿:就是彻底变脸了,我刚才说,上个星期咱们关注的时候,以为这个军牌就是时建锋,这个哥哥,他自己在家里鼓捣出来的,或者找个人做的一个假牌,贴在上面,但是现在根据他弟弟的交代,可能是交易来的,这是一门生意,是从某个地方买来的这个牌,那个牌呢不知道真假,但是他能用这个牌,花了120万,但是他弟弟接受媒体采访的这些话也不能完全的采信,但是起码让这个事情现在变得扑朔迷离了;还有就是过去我们以为,是这个收费处,一直没有发现,让他来回跑了这么两千多次,现在根据他弟弟的这个说法是有内鬼,说收费站的站长和副站长每个月要拿他五千块钱,每个人要拿他五千块钱,所以他才能安全的来回跑,当然记者去采访站长和副站长的时候,站长、副站长否认了,说我们没拿过这个钱,而且就这两个车正是站长、副站长举报才事发的,说这有两个挂军牌的车在这跑;还有一个呢,就是这里边,据这个弟弟交代,水比原来深,比原来想像得深,我上个星期以为这就是一个单纯的适用法律,或者什么偷逃过路费的事,他弟弟说我光前期打点,能在这跑,除了那120万租这个车牌以外,我还掏了30万,才能在这条线上跑,而且为什么你现在才出来自首呢?他说因为我哥哥本来以为他能判得轻点,因为他没结婚,没孩子,所以他就上去顶去了,没有牵挂,顶上去了,本来以为能判得轻点,而且有内部人说花点钱能把他捞出来,我还花了90万准备把他捞出来,结果一看无期徒刑,而且全国媒体都这么关注,我觉得这也许我一自首说不定就能轻判点。所以你看现在就有几大疑点,和最初的时候关注的不一样,第一就是到底有没有合同,这个是不是合同租来的,这个车牌?第二有没有内鬼?第三是不是花了90万去捞人?所以他已经完全和原来的那个偷逃过路费案件是不同的一个案件。
    主持人:衍生出了很多新的问题。
    霍德明:对,我是比较注意到他们兄弟之间到底是出现了什么事,当然有人说他们兄弟不合,不过实际现象不是这么一回事,一般我看到媒体报道是在今年13号,他哥哥在上午央视记者访问他的时候,他说这事是我干的,对媒体记者上午说,但是下午呢……
    主持人:那会儿宣判了吗。
    张鸿:已经终案了,结案了。
    霍德明:但是下午有另外一波媒体人跟他采访的时候,他就说我实际上是顶罪的,你看他在牢里面对于媒体记者,当他承认了这件事情的时候,当然经过记者,媒体渲染的话,他弟弟在15号晚上10点钟就去自首了,所以这个兄弟俩,他弟弟的,据他弟弟的说法,基本上就是张鸿你刚刚说的,有很多其他的,有一些冤情,可能还有隐情,还有什么情的,这个我先不管它了,但是对于兄弟来讲的话,哥哥当初是愿意顶罪,上午跟下午就翻了一个态度,我想这应该和他弟弟这里是没有什么太多关系,而可能是由于对于我们说这个新闻媒体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度,所以让他这个人从上午到下午就有所改变,当然了,我们要追究的是事实,我觉得他们两个都还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千万不可以认定说,他讲的话,哥哥讲的话是真的,或者是弟弟讲的话是真的,我们现在还要靠法院,或者是检查机关调查,才能做事实的认定。
    主持人:这起偷逃过路费的案件,它的下一步事态将会怎样进行发展,这其中衍生出来的很多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段广告回来之后我们回来继续进行探讨。
    解说:偷逃过路费,案件背后哪些深层次问题有待反思?《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欢迎继续收看《今日观察》,这几天以来,368万的偷逃过路费的案件引起了全社会共同的关注,那么各家媒体也是对此案件有着不同的解读的方式,我们通过一个片子一起来进行了解。
    解说:媒体指出,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其背后的一个因素是民众对高速公路乱收费的热议。
    日前,《中国青年报》以“南京部分收费公路欠百姓一笔明白帐”为题,披露南京部分高速公路不高速,收费标准还照旧,收费站间距过短,道路身份不明,收费标准多变等问题。
    人民网评论说,全国的收费高速公路,几乎都是以收费还贷为理由,但是有多少条公路收费早已经还完贷款,还在继续收费呢?
    《法制日报》文章援引专家的观点说,不少收费站为了延长收费时限,怪招频出,如转让经营权,变更法人,追加项目,这是路桥收费延长期限最常用的手法,其中具体的操作手段以引进外资转让经营权居多,因为这种做法可以使高速公路借助合资身份,获取更有利的收费权。
    规范公路收费,相关部门一直在强力推进,日前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17个省份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今后将继续深化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续改革,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建设专项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此外,还将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好事权不清,责权不符的问题,推进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和向社会公众提供普遍服务的免费公路体系建设。
    主持人:我们再把这个视线转回到这个案件原本的出发点,我们看到很多媒体都对于高速公路收费这个话题发表了很多看法,虽然这是一起个案,但是它所反映的是一种普遍现象,那关于这起案件,两位评论员觉得还有哪些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张鸿:对,咱们是财经频道,还是算算帐吧,一个是这个案子既然再审了,我们希望刚才我们提的那几个疑问都能有一个明白帐,还有一个刚才那个片子里提到了,说《中青报》的一个长篇报道,南京的部分收费公路欠百姓一笔明细帐,明白帐,但是事实上我们想一想,有多少高速公路,我们交费的时候,我们有一个明白帐,他会显示给我们,我们经常在一个高速路收费站那个地方能看到一个牌子,那个牌子往往是物价部门的批准,可以收费的一个……
    主持人:多少多少钱,多少公里。
    张鸿:对,一个文件说可以收费,但是收费的过程我们不知道,这个过程他收了多长时间了,还了多少贷款,然后还能收多长时间,完全是糊涂帐,所以我们完全应该学什么呢,应该学12号那天,平顶山中院在给记者算,为什么收他368万的时候,那个精神,就是我每一辆车从这通过的时候,你都要按照那个标准算,不管你是收一千多块钱,还是收两千多块钱,还是一天收一万五也罢,只要它是合理的,你能给我算出来的,我觉得只要经得起质疑,你交那么多钱也没有什么话说,所以我希望我们更多的收费的,不管是高速还是非高速,还是一级,还是二级,很多省市说已经取消了二级收费,政府还贷的收费公路,但是我们也要提醒,是不是有一些二级的收费提升成了一级收费公路,所以这里面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细帐,一个明白帐。
    主持人:霍教授。
    霍德明:我跟你讲,这里当然需要经济上面的考虑,因为这一切事情肯定是有后面很大的一个经济利益,300多万,400多万,或者是你刚刚讲的,如果他算对的话,我今天就查了一下中原高速它是个上市公司,去年4月份的时候股价大概是4块8毛4,最近今天跌了一点,但是呢它基本上财务报表上面它的收费能够持续增加,有增长,对于这个中原高速,这个上市公司基本上经营四条高速路,一个叫做郑漯高速、漯驻高速、郑尧高速,还有一个郑州的黄河大桥,光这四个高速公路半年你大概多少钱,进帐10个亿,我觉得作为投资人的话,你真的是对中国的高速公路好好把握一下,当然了这个得讲说,所有我们看到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它透明度应该很高了吧,可是往往在后面有太多,像张鸿刚刚提到的,它到底该不该收?这个费用怎么定的?有没有经过适当的审核?像这些事情,即使在上市公司这一层里面大概都是一问三不知,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原来是个经济问题,现在到司法问题,再回过头来还是要把这个经济的帐要把它算清楚。
    主持人:好,我们再来听一下网友的评论。
    这位朋友“自由人”,他说“高速公路管理程序和方法都存在漏洞,造成这类事情的发生,那么值得有关部门的检讨和反思”。
    这位朋友“北漂”,他说“一是要提高这个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要强调政府作为投资的主体;三是要还路于民;四是要依法对现有的收费站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法的要坚决取缔;五是要对收费的标准和还贷年限进行专项治理”。
    主持人:我觉得网友的五点建议非常得好,接下来我们再来听一下我们财经频道的特约评论员他们的观点。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如果假设他哥哥顶罪是一个真实的话,哥哥应当被放出来,没有问题,那么他弟弟到底是不是犯罪,还根据下一步事实,比如说假军牌合同的签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因为目前的事实还不能明朗,第二个即使犯罪不可能判无期,因为本案最多犯的就是故意使用假冒军牌专门的罪行,而且这金额计算,确实是有问题的,这是对本案的一个判断。
    主持人:对于这样一起公众非常关注的案件,两位评论员对下一步的调查和信息的公开有怎样的期待?
    张鸿:公路收费,要以人为本,不要以收费为本,以人为本。
    主持人:应该从关注个体生命的角度出发。
    霍德明:我想这虽然是一个司法案件,但是我还是要求真相水落石出,不仅是对个人的尊严,比如说这个人很委屈了,判个无期徒刑,真的是,没有其他事情发生的话,可能他真的要在里面蹲一辈子,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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