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7日发布2011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截至2010年底,有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发现的104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此外,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归还、拨付资金122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元,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82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773项。 审计署在公告中还分别具体公布了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2010年6月23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2010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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