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16日举行记者招待会,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用经济杠杆调控小客车拥有量不能走极端,要防止低收入群体买不起、停不起车,而使有钱人“买断”城市公共资源。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郑实说,《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办法》2010年底公布,在实行此“治堵新政”时,政府要用法律、行政手段对城市公共空间进行调控,用经济杠杆调控小客车拥有量不能走极端,要防止低收入群体买不起、停不起车,而使有钱人“买断”城市公共资源。
郑实认为,北京在实行各种解决交通拥堵的措施时,要特别注意公车角色所起的作用。尽管真正意义上的公车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多,但是非个人支付费用的车辆比例不容小觑,如果不加以控制,经济杠杆手段又难以发挥出作用,不仅“治堵新政”效果要打折扣,而且在社会公平上,都会产生不良的心理暗示。仅控制公车购置增长是不够的,还应削减公车配置标准,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预算,以减少保有量和使用率。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郑实说,当下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汽车拥有者的财产使用权不能被剥夺。然而,也应看到另一面,无车人群的城市空间、时间权利正被有车人群剥夺和侵吞,他们也要付出高昂的生活成本与时间成本,去和有车人群一起吞下拥堵的苦果。即使拥有汽车不开、少开也意味着停车无偿或廉价地占用北京稀缺的土地资源,每辆车地面停放面积包括停车道大约要占25平方米。
郑实指出,“以车为本”是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城市交通规划的主流。北京一直想方设法为机动车出行提供资源和改善条件,甚至以牺牲其他出行者利益为代价。然而,道路增长永远赶不上汽车增长速度。治堵的思路不能停留在如何方便机动车出行、如何增加道路和停车位的角度。要根本缓解交通拥堵,需要改变城市规划结构,疏解北京市中心城功能和人口,调整汽车产业政策,推行严厉的限制措施(如限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