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公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发〔2011〕1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对外宣布了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公告》公布了六类文件目录,一是由银监会发布39件规章,继续有效;二是由银监会发布49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三是由人民银行发布6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续适用;四是由银监会发布2件规章,自公告之日起废止;五是由银监会发布的82件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六是由人民银行发布6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适用。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法规清理工作对于实施依法监管意义重大。自2004年开始,银监会就将法规清理工作列为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建设的重点。2006年,银监会出台了《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法律工作规定》,明确了法规清理工作是推动银行监管质量立法的重要制度,并建立了定期开展法规清理的长效机制。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已开展了多次法规清理工作,在取得良好实践效果同时已积累了丰富的清理工作经验。按照国务院要求,银监会于2010年5月启动了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清理的法规时间跨度大、数量和内容多、涉及部门广。为保证法规清理的质量,银监会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调配了稳定的专业力量组成清理办公室,并制定了详细的清理工作方案。本次法规清理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目前银行业监管法规中不适用、不一致、不协调等突出问题,为构建一个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体系统一、公开透明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银监会将结合此次法规清理的成果,对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汇编,以便于广大公众了解、查阅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