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正加速驶入“快车道”。2010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更是计划达1000万套,这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圆梦安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提速将资金如何配套“输血”这一长期“顽疾”再次提上议程。 笔者认为,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政府财政压力较大,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落实很关键,应尽快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和建设机制,从而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直以来,资金问题是保障房建设的瓶颈之一。政府投入是保障性住房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包括财政、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净收益等,但这些资金来源方式不同程度地呈现出资金供给不足、不稳定和不到位的问题,资金筹集在各地区也表现出严重的不平衡。更为关键的是,保障房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不能获得高利润回报,因此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因为在追求经济利益增长的前提下,保障房这种不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投资显然不易被地方政府所接受,企业也更乐于开发高利润率的商品房。 这从一组数据中可以看出端倪,2009年全国财政支出决算表显示,2009年全国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为725.97亿元,为上年的313.3%;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50.56亿元,但地方财政仅投入175.41亿元。 审计署最新发布的19省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审计调查结果也显示,2007年至2009年的三年间,19个省市共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38.8亿元,获得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4.43亿元,这与中央有关规定仍有一定差距。而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的提取比例未达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更为尴尬的是,原本就已十分紧张的保障房建设资金还被部分不法分子视为“唐僧肉”,致使套取挪用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极大地影响了保障房建设的推进速度。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审计的部门发现,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笔者认为,保障房建设的大力推进,关键在于土地的供应和资金的落实。可以预见,随着保障房种类的不断丰富、规模不断增大,对资金投入的要求势必会越来越高。如果没有有效资金作支撑,那么保障房将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在兼顾保障房作为公共产品属性的基础上,利用金融创新,发挥金融杠杆调节作用,将传统的政府主导型融资模式转化为政府引导下的商业化运作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如何为保障房建设进行资金“输血”这一命题上,中央和地方都在开动脑筋。有消息称,保障房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将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省级政府将比照中央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已经再次明确,各地区在保障资金落实的同时,要适当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配合央行、银监会,研究制定支持保障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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