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P破冰 沪试点外商投资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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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境内形成“直达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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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2 作者:记者 张莫 实习生 陆洋/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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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海市金融办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业内人士解读称,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一小步但十分重要的尝试,标志着参与试点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PE)有了一条投资境内企业的“直达通道”。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在过去几易其稿,并于2010年12月底正式定案,这也意味着此前被各方热议的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政策终于“破冰”,这也是对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一个突破。 一直以来,国际PE大腕们的境外资金一直被挡在门外。根据2008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142号文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据汉坤律师事务所基金设立与管理部主管王勇律师介绍,这意味着含有外资成份的基金在投资境内企业时需经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一事一批”,且投资领域也受到很多限制。“而根据《实施办法》,试点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的结汇额度,再进行投资。”王勇说。据相关人士透露,此次上海试点的整体结汇额度为30亿美元。 《实施办法》还指出,获准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使用外汇资金对其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出资,金额不超过所募集资金总额度的5%,该部分出资不影响所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原有属性。“这也是一个突破,意味着若基金的外资仅限于GP(普通合伙人)不超过整体基金规模5%的出资,该基金基本可被视为内资基金,可以投资领域相比外资基金更加灵活。”王勇说。 凯雷投资集团相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凯雷对此政策非常欢迎,他们会与政府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成为首批受益于该政策的PE。去年,凯雷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共同设立一只联合品牌人民币基金。据媒体报道,包括凯雷复星、黑石和第一东方在内的基金都有可能成为第一批试点。 据悉,除了上海以外,北京的相关试点政策也将于近期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着力点,将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率先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此次试点的步伐还是较小,政府相对比较谨慎。”王勇说。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目前比较担心的是“热钱”问题,在强烈的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热钱可能通过这个渠道涌进来,给国内市场造成冲击。而未来若热钱撤出,风险也不容小视。 实际上,对热钱的担忧也是该政策之前历时一年多,迟迟未出台的原因之一。为了更好的试点,也为了降低风险,《实施办法》中指出,上海成立市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市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试点工作,对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设立、开户、结汇、投资等方面实施全程管理。 与此同时,上海对本市设立的外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实行市区两级备案管理,即“区初审,市备案”。通过备案建立外资股权投资企业重大事件报送制度,加强对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渠道和境内投向监督。并引入强制托管,要求外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必须要有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每季度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外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最新托管资产运作情况等信息。通过托管银行,定期获取试点企业在募集、投资和退出时资金流向的真实信息,有效防范试点企业的投资风险。同时,还明确了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禁止从事的业务范围,如二级市场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非自用不动产等。如发现外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有违规行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对其依法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罚款、吊销执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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