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称,在深圳保障房分配公示名单中,个别申请者的父亲拥有资产上千万元,数辆家庭用车,住着豪宅。而当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其父亲资产过千万的说法,没有明确否认,只是称其父资产与他无关。“富二代”能不能住保障房引起网民热议。有网民认为,“富二代”成功申请保障房,无疑是极大的不公平,是跟弱势群体争利。也有网民认为,只有“富二代”不继承遗产,也不接受赠与,才有资格申请保障房。
“富二代”申请保障房是跟弱势群体争利
有网民认为,“富二代”成功申请保障房,无疑是极大的不公平,是跟弱势群体争利,是对社会资源的掠夺,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署名元丰的博客文章表示,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居然有一套落在了住着150多平方米房子,其父资产过千万元的“富二代”的名下,实在令人困惑与费解。保障房是住房社会保障线下嗷嗷待育困难家庭的救命“施粥站”,而现在富家子弟却与困难家庭争食一碗“救命粥”。
不继承遗产不接受赠与才有资格申请保障房
对于“富二代”能不能申请保障房,也有网民表示,如果“富二代”做到真正的“独立自主”,不继承遗产,也不接受父辈的赠与,才有资格申请保障房。
有网民表示,“富二代”能不能住保障房,要看征收不征收遗产税,有的国家的遗产税超过50%,那么子女可以按照自己的财产来申请社会福利。而我国是不收遗产税的,就不应该这样做。
还有网民表示,如果富人立下法律文书,从此不再资助和赠送他儿子任何金钱和物资,给点小钱做父爱是可以的,每笔不超过1000元,每年不超过1万元,死后所有财富捐献给慈善机构。那么他的后代在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保障房。
保障房供应对象须立法界定
署名王顺林的博客文章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接关系到中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对保障房的供应对象,即中低收入者的合理界定非常重要,这个对象问题不解决,一会影响公平,二会影响对政府保障的评估。但这恐怕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才能最终得以解决。
署名“笑看人生”博客文章认为,国家在逐步加大保障房投入的同时,也应该对申请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立法限制。由于国力所限,近期内,保障房不会很多,许许多多的贫困者还不可能都得到房子。为了真正实现国家保障房的建设目的,国家应该出台关于保障房的法律或者规章,来规范保障房申请。
署名“孤独人异乡客”的博客文章则认为,住房已经不单纯是满足人们居住的需要,而是已经成为人们财富的一部分,成为家庭财富保值增值的一种工具。既然是保障性住房,那就不应当成为个人的财产,保证居者有其房,政府完全可以廉租给买不起房的人,为了更为体现公平,在租满一定年限后,可以免费居住,但不应当成为个人财富的一部分。目前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只会诱惑需要不需要的人都来争取保障性住房,同时也成为滋生腐败的一张“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