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出台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2011-01-07   作者:新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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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三个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工商总局已出台了反垄断法的另外两个配套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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