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获悉,2010年山东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3552.1亿元,增收742.35亿元,同比增长26.42%。其中,10个市国税收入跻身百亿元行列。 这是山东国税年收入首次突破3500亿元。过去一年间,山东国税部门加强税收预警评估,堵塞税收漏洞,并大力清缴陈欠税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这个省17个市中,已有青岛、烟台、济南、东营、日照、淄博、潍坊、济宁、滨州、临沂10市国税年收入超过100亿元,增收势头令人瞩目。 山东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山东国税收入增速呈现出前高后稳特点。第一季度增速最高,同比增长33.75%。随后三个季度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0.47%、15.13%和27.49%。2010年山东省高耗能行业税收增幅低于全省国内税收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趋于合理。 同时,山东国税部门注重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根据税法和国家调控措施全面兑现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山东省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1167.58亿元,其中增值税转型抵扣进项税额195.3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508.5亿元。 山东省素以“大象经济”著称,工业增加值多年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去年以来,这个省进一步完善经济结构及省以下分税体系,并积极通过财税政策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得全省“草根经济”更添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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