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起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2011-01-04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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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年12月31日宣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国家外汇局文告称,这项措施对跨境贸易收支较为频繁的企业,可减少其外汇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对参与国际市场程度较高、集团化管理能力强的企业,有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境外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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