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新年到来,欧盟三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式宣告成立并即将开始运作,欧盟金融监管将迎来全新格局。 这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将分别负责对欧洲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管,总部分别位于英国伦敦、德国法兰克福和法国巴黎。加上两周前刚刚成立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已全部就位。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事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1月2日发表声明说,三大泛欧金融监管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欧洲金融业的转折点。巴尼耶说,这套新体系是欧盟正在推进的金融改革的核心,是其他所有改革的基石,例如对信用评级机构和对冲基金加强监管,对银行业展开压力测试,都需要借助相关监管机构的力量。 1月1日宣告成立的三大监管机构侧重于微观侧面,分别是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监管局,拥有部分超越成员国监管机构的权力。新的监管局将是欧盟金融监管规定的“守护者”,负责监督成员国执行这些规定。当某一成员国拒不执行欧盟规定时,监管局可向该国监管机构下达指示,在仍得不到遵守的情况下,监管局可跳过成员国监管机构,直接要求相关金融机构予以纠正。此外,新的监管局还有权对特定金融交易实体、金融产品和裸卖空等金融交易行为展开调查,以评估它们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根据欧盟相关立法,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监管局将有权临时禁止或限制某项金融交易活动或金融产品的交易,并可提请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永久性禁止这类产品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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