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早期收获计划将全面实施
2010-12-30   作者:孙韶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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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网站29日消息,根据已经于9月12日正式生效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规定,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应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应在框架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为使两岸民众尽快受益,大陆方面已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将于2011年1月1日全面实施早期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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