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从忠实和勤勉两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的职责范围、履职要求以及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董事履职的合规性、专业性和效率提出要求。并首次建立了商业银行董事退出机制。
《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应评为不称职的情形,并要求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换不称职的董事。被评为基本称职的董事,向董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按照《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制定评价细则,建立董事履职跟踪记录制度,逐年对商业银行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商业银行的评价细则、评价过程以及评价结果均应接受银监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