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一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事件处理结果:浙江金华市、东阳市环保局对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共罚款25万元。安徽省涡阳县和利辛县人民法院认定邢丙华等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二年或一年,处罚金1—2万元。利辛县公安局对王可山等6人处行政拘留10日。
通报称,2009年12月3日、7日,浙江省东阳市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邢丙华处置,邢丙华等5人将危险废物装入铁桶,倾倒在安徽亳州市涡阳、利辛两县境内。两县共发现危险废物1047桶,其中涡阳县发现291桶,利辛县发现756桶。经监测,其中均含有三乙基胺、硼酸三甲基脂、磷酸三乙基胺、三甲基苯胺、苯并噻唑、甲苯、苯酚、对二氯苯、二甲基苯胺等成分复杂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多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
据了解,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系横店集团成员企业,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主要从事抗生素类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