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文字稿-醉驾有罪!
2010-12-22   作者:  来源:央视网
 
    解说:醉驾即拘役,我国拟修改《刑法》,严惩马路杀手,惩罚力度加大,将起到怎样的震慑作用?《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王小丫):这里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观察》,欢迎各位的收看。一段时间以来醉酒驾车的罪与罚成为了一个公共话题,就在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二审,对危险驾驶犯罪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今天“醉驾”、“拘役”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热门词汇,那么这一次(草案)对于醉驾重罚有哪些新的规定?对于遏制危险驾驶行为将起到怎样的震慑作用呢?向醉驾说不,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今天我们将就此展开评论。
    今天两位评论员,一位是马光远,一位是张鸿。同时也请电视机前的观众通过我们屏幕下方的几种方式来参与我们的讨论。
    首先我们来看看相关的看新闻背景。
    解说:醉驾即拘役,我国已修改《刑法》严惩马路杀手,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再次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二审(草案稿)规定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法规定罪处罚,此前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此次二审的《刑法修正案》(草案)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力度,可起到更好的警示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有专家指出,在此前,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它是一个过失犯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调查显示,去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
    主持人:这次这个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这个醉驾的惩罚力度是大大地加强了,那和之前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有什么不同点?或者说它在哪些地方有着明显的进步?
    张鸿:我觉得它就是对醉酒这个行为开始治罪了,过去呢我们是对这个结果治罪,就是你必须得产生了过失,比如说你醉酒然后撞着人了,或者你又逃逸了什么的,这个时候你是有罪的,但现在呢,你只要醉酒,你就有罪,醉酒开车就有罪。这个区别在哪儿?生活中咱们经验都知道,就是你没有,几乎没有一个人,他醉酒的时候相信自己会撞到人,所以你那个撞人的处罚再严厉和他也没关系,他不认为自己会撞到人,所以醉酒开车的人还是很多。
    主持人:对。
    张鸿:现在就是你只要醉酒开车了你就有罪,这就相当于什么呢?过去我们规定你开枪打死人是有罪的,现在是你持枪就有罪,所以这个叫防患于未然。
    主持人:只要你这个过程产生了你就有罪了。
    张鸿:对对。
    马光远:对对,而且这个应该来说的话对公共安全的这种危害,逐渐地通过《刑法》来进行惩治是一个国际的潮流,我们如果说醉驾入罪的话,基本上我们算已经比较晚的了,而且我们每年因为醉酒驾车导致死亡的比例每年都在递增。
    主持人:对。
    马光远:我看到一个数字说是每年递增7.3,这个数字是比较高的,第二个我们看到在我国的整个对于醉驾驾车的这种整个法律的治理体系里边,原先有交通肇事罪。
    主持人:对。
    马光远:也就是交通肇事罪刚才张鸿讲了,就是你必须要产生一个结果。
    主持人:就是要有后果。
    马光远:结果才可以,但是对这种行为本身怎么办呢?原先最高的就是拘留15天,2009年我们对醉驾进行严打的时候,那个时候当然从法律本身来看,比如说你可以拘留最高15天以上,但是当时提到“天花板”来治理这个也是15天,对吧,但是现在我们把它纳入《刑法》,也就是说一旦你醉驾的话,最低要处拘役,这个拘役什么意思呢?跟以前拘留当然不一样,拘留原先是一种行政措施,现在拘役呢,它是一种刑事处罚。
    主持人:刑事处罚。
    马光远:也就是说你犯了罪以后的处罚,原先比如说你醉酒以后,公安机关直接可以处理你,那么现在呢必须交给检察院,必须交给人民法院,最后判你罪,那么这样的话对每个人的威慑力是非常大的。
    主持人:大得很多了。曾经我们也知道出现在大家视野当中的几起极端的醉驾、飙车事件,也引起大家非常的关注,那现在呢我们在这个新的条文出台之前,我们就通过一个短片先来梳理一下,这些极端的一些醉驾、飙车的危险案件。
    解说:生命不容被漠视,然而很多人却因为醉驾、醉驾让自己,也让别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08年12月14号,四川成都喝完酒后无证驾驶的孙伟铭,在成都市成龙路先后撞击四辆小轿车,造成四死一伤,2009年7月成都市中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孙伟铭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09年9月,四川省高院对孙伟铭案二审后,以同样罪名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6月30号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吃饭醉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六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酒醒后的张明宝后悔莫及,说想想后果真的很害怕,自己竟然成了“刽子手”。2009年12月23号上午,南京市中院对这起案件审理后做出宣布,肇事者张明宝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2009年以孙伟铭案为标志,因醉酒驾驶造成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开始纳入危害公共安全重罪范畴,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醉酒驾车犯罪法律”试用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今年8月全国人大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增设了危险驾驶罪。
    岁末年初酒驾、醉驾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媒体评论说,在司法之外,相比大规模的整治更重要的是社会每一个成员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
    主持人: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对于这个醉酒驾车都是零容忍,也就是说喝了酒是绝对不开车的,开车是绝对不喝酒的,这是一个每个会开车人的一个行为的准则,这是一个底线,但是在这个之前呢很多起刚才我们看到的这种,非常极端的这种危险,这个醉酒驾车的事件,是不是跟这个处罚的力度太低,所以大家怀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不会有任何后果,而且这个后果好像也是能够承受的,跟这个有关,那么这个新的(草案)出台以后,如果说是二审通过了出台了以后,会不会对这样的情况能够起到这个极大的震慑作用?
    张鸿:处罚的力度加大,处罚点有效,就像我们说从结果到行为上来,这肯定会遏制这个酒驾、醉驾的这种多发,因为刚才马光远提到一个数字说7.3的一个增幅,这是2004年到2007年的酒驾的一个增幅,每年酒驾的一个增幅,那2007年就这一年,全国酒后驾车导致的死亡人数是3400多人,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4%点多,这是一个非常触目惊心的数字,但是你看到2009年,2009年就比2008年减少,为什么减少呢,是因为2009年,去年,恶性事件太多了,刚才我们看到这个都发生在209年,“七十码”、张明宝,还有孙伟铭等等案件,这个一个是严打,一个是整个,包括我们媒体不断地报道,不断地做节目来评论,其实这样的一个传播,都是非常有效的,所以你看去年是光查酒后驾车案件就是31万起,醉驾是4点几万起,所以如果我们真的有效的能够把这个处罚变成对行为本身来处罚,我们再广而告之,那我相信它是有效的。
    马光远:对,这个肯定有效,你看我们从这个片子里边看到孙伟铭,成都的那个案子,现在很多人说死刑没用,我是个坚决支持在中国保持现有死刑的人,因为我们看到,当他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他的那种白头发,他的那种忏悔的态度绝对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现在之所以有很多人,对目前仍然可以侥幸地去醉驾,比如说我们现在谈这些案例的时候,我们认为它有偶然性,但是我认为在这些偶然性的背后存在必然性,就是目前我们整个社会对醉驾本身并没有零容忍的这种,一个基本的理念,我们认为朋友一块喝喝酒没什么,有些甚至劝你,没有警察等等,没有人劝你说不要去开车。
    张鸿:甚至有面子的事。
    马光远:对,是非常有面子的事。
    主持人:也就是说不光是法律容忍,而且社会的文化也是容忍的。
    马光远:也需要容忍,所以这一次把醉驾纳入这么一个《刑法》的惩治范围,只要一旦醉驾的话就要治罪,事实上我觉得并不算一种重点治罪,而且应该说是社会管理的需要,我们现在有机动车快两亿辆了,对吧,刚才张鸿讲那个去年,对吧,上半年是吧,是13点多万起,那么这样的话意味着这些人最终不是行政拘留,而是要拘役,而是要定罪,法院、检察院整个都要参与,那么这样的话可能社会管理难度大一点。
    张鸿:按照这个标准的话去年有4.2万起醉酒驾车,也就是有4万多人应该进去。
    主持人:也就是说必须要立案,必须要判罪。
    马光远:对。
    主持人:那我们也知道这个醉酒驾车害人害己,如何让醉酒驾车这样的危险犯罪行为不再发生呢?稍候继续我们今天的评论。
    解说:汽车社会来临,如何规范行为?保障道路安全?《今日观察》正在评论。
    主持人:今天我们关注的是有关醉酒驾车的一个新的草案的二审的情况,那现在我们来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国际上的一些国家呢,他们是通过怎样的一些手段来防患于未然的。
    解说:帕里斯?希尔顿,希尔顿集团继承人,2006年9月26号,因为被警察测出血液酒精浓度超标,在美国加州洛杉矶被逮捕,随后希尔顿被判处三年缓刑,接受戒酒辅导,并且罚款1500美元;另一位好莱坞影梅尔?吉布森也曾经在2006年7月被控醉酒驾驶,他被警员劫停,梅尔?吉布森不仅血液酒精浓度超标,车上还藏有一瓶打开的酒,后来他被判处三年缓刑,罚款1300美元以及吊销执照90天,同时他需要加入戒酒协会一年,跟其他酗酒者互相帮助戒酒,接受戒酒进展评估。在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就会被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记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1%就会按醉酒驾车论处,如果是首次醉酒驾车罚款250到400美元,还可能判处坐牢6个月,倘若酒后驾车被吊销执照后继续驾车,则将罚款500美元或坐牢一年,有的州将醉酒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美国加州甚至规定屡教不改的醉驾者还要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车祸中死亡者的残破尸体,希望他们从此警醒。
    在俄罗斯醉酒驾驶,一直是让政府头疼的事情,2009年全国因司机酒后驾驶造成1.23万起交通事故,夺去2000多人的生命,今年7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一项法案修正案,全面禁止司机酒后驾车,2008年俄罗斯出台的禁止酒后驾车的法律规定,还允许司机在少量饮酒的情况下继续驾车,而如今新出台的全面禁止酒驾则更为严厉,只要司机酒后驾车就会被吊销驾驶执照,并最多入狱15天。
    主持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立法,来减少这个醉酒驾车呢,可能是最根本的一个方法,也是治本的一个方法,那如何让这个法律出台之后能够执行到位,可能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
    张鸿:对啊,这就是执法一定要严嘛,你看刚才其实片子里很多名人,就是他们醉驾以后都要受各种处罚。
    主持人:一样的一视同仁。
    张鸿:一样的,所以我觉得执法比那个立法更重要。现在北京,刚才光远说了,说北京现在很好。
    主持人:还比较严。
    张鸿:现在如果我去参加一个饭局,一般来说短信通知饭局都会说,最后都会提醒,请不要开车,因为那就意味着今天晚上要喝酒,如果你要开车到这个饭局的话……
    主持人:大家都不会劝你。
    张鸿:人家会说,你是不想喝酒,一般来说很少有,就现在很少有说你喝完酒还敢出去开车的,别人都会劝你说,别开别快,为什么别开?因为管得太严了。
    马光远:我觉得立法也很重要,如果说这个……
    主持人:你都没有立法作为保障的话,严从哪儿来呢。
    马光远:对,你要是没有定罪的话,这个现在大家之所以热议这个事儿,就最主要是因为大家都很害怕,都心里给自己立了一个标杆,所以我觉得这种法律上的零容忍,跟文化上的零容忍是一样的,当然执行上也应该是零容忍,但事实上现在来看的话,我们即使按照我们现在的一旦醉驾就要定罪来看的话,跟国际上比较的话,我们仍然有不严的地方。我们知道在澳大利亚名叫菲尔普斯醉驾以后拿了那么多的金牌,醉驾以后还判了缓刑,最后还要求他巡回演讲去讲自己的教训,这个应该是非常,我们来讲,现在很多人讲说,这个《刑法》太严了太严了,我认为还不严,你比如说醉驾有几种情况,第一个是第一次醉驾,第二个没有发现,但是多次发现醉驾的怎么办,我认为除了拘役以外应该严重一点。
    主持人:屡教不改者。
    马光远:所以比如说我来修订这个法律的话,我会提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一个档次,那么这个档次呢恰好跟交通肇事罪的三年的这个档次连到一块,连到一块,那么再如果说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比如说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去论罪,那么这样整个体系就比较完善。
    主持人:它就是一个完整的链条了。
    马光远:但是我们现在只有拘役,因为有些人可能醉驾了很多次,最后才被你发现,那么像这样的行为我觉得除了拘役以外还有更重的判有期徒刑,所以现在很多人讲,我们的很严很严,我认为一点都不严,跟我们的过去比是严了,但是跟国外这种对醉驾这种零容忍比的话,我们还有上升空间还比较大。
    主持人:而且还有一个必须要执行到位的。
    马光远:所以我觉得首先就是立法要严。
    主持人:那其实现在我们也知道的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经是一个很高的数字了,现在我们就注意到,今天来参与我们这个互动的朋友也是非常的多,我们来听听大家的建议。
    这位朋友就说,“醉驾入刑好,对醉驾者入刑体现了我国的立法精神,加大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力度,对肆无忌惮违法者及有侥幸心理的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另外一位他说,“一面是法,一面是德,法德结合效果会更好,让有车一族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其实我注意到像北京这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种文化已经逐渐地在形成了。
    马光远:主要是执行很严。
    主持人:所以这个文化的形成也跟这个法律的建立是有密切的关系的。好,接下来是一段广告,广告之后我们再来听一听特约评论员有怎样的建议和看法?
    主持人:好,现在我们再来听一听特约评论员就这个问题有怎样的建议和观点?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把醉驾、飙车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这是我们国家的强化民生保护,强化公共安全的保护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当然这里边也有一些现在在研讨审议过程中有一些争议问题,一个是醉驾,我们说醉酒驾驶跟饮酒驾驶是有重大区别的,酒精含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现在目前是100毫升的血液中,有80毫克的酒精含量,那么将来定罪的情况下,这个标准还可以再研究,看是不是需要适当的提高,也可以参照国外一些情况;第二是飙车,道路上竞相行驶这样的飙车,也是情节恶劣的,那么此外还有像吸毒驾驶,这几种情况我觉得是目前应该认识上比较成熟的,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危险驾驶的行为,严重超速、严重超载、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车辆根本达不到安全的基本要求行驶,这些情况我觉得有可能不成熟,可以把它用概括的语言规定进去。
    主持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路越来越长,路上的车也越来越多,那么怎么样让路上的人和每一辆车都更安全,两位有什么样的建议?
    张鸿:安全的方向盘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我觉得面对生命这个事还是胆小一点好,我个人就比较胆小,所以从来喝酒不开车。
    主持人:其实我理解的这个胆小就是敬畏,对生命的敬畏。
    马光远:对,现在因为全国人大正在审议,我记得上次审议的时候咱们同时也做过这么个节目。
    张鸿:对。
    马光远:就谈到,我的建议仍然是一样的,第一个是既然叫危险驾驶罪,那么危险驾驶的话除了醉驾,除了飙车以外,还有无证驾驶,很多人从来没有考过驾照,但是在……
    主持人:也可以驾。
    马光远:对,在路上车开的比任何人都快,像这种也很危险,对吧,再一个就是我们现在的法律整个体系来看的话,尽管你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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