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日前发布了一份“第三届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报告出具了全国相对富裕程度前十名的地区排名,广东东莞市、新疆克拉玛依市、江苏苏州市位居前三。
地区间相对差距缩小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呈现出“相对差距缩小”的局面。相对富裕程度最高的10%地市州盟与最低的10%之比由上届的3.42缩小到本届的3.24;相对发达地区(A
级)和相对落后地区B级)的相对富裕程度平均值的比值由上届的2.62缩小到2.53。
据了解,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依据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对全国所有地区(包括19个直辖市和副部级城市)细分为四个等级地区,即A
级、A级、A-级、B级等四个等级,其中,A 级为相对富裕地区,B级则为相对落后地区。在全国318个地市州盟中,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分布为:A
级38个,占11.95%;A级45个,占14.15%;A-级103个,占32.39%;B级132个,占41.51%。
相对富裕人数1.64亿
第三届全国相对富裕程度前十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东莞市、新疆克拉玛依市、江苏苏州市、广东佛山市、江苏无锡市、广东珠海市、广东中山市、浙江舟山市、浙江温州市、江苏常州市,前十名名单没有变化,个别位次发生了微小浮动。
从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地图发现,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在东部沿海地区呈网络分布,在其他地区呈点状分布。
全国相对富裕地区就是中郡富强指数为A
级Ⅰ类地区,共计42个,与上届持平,占总数的13.21%;人口1.64亿,占全国地市州盟总人口14.85%。其中仅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就占了总数的59.52%。具体分布为:东部地区25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在省市区分布是:安徽3个,福建2个,甘肃1个,广东5个,河北1个,河南1个,黑龙江1个,湖南1个,江苏5个,辽宁2个,内蒙古5个,山东5个,山西1个,新疆2个,浙江7个。
富裕程度与产业结构相关
与历届评价方法类似,此次地区相对富裕程度是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参照坐标,全面考察居民收入、消费、储蓄、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和财政调控能力等。对此中郡所所长刘福刚表示,“这样做比单纯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衡量富裕程度应该更具有综合性,因为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内涵不仅包含当年增量,还包含多年存量。”
第三届报告对全国各省市区相对富裕程度排序与人均GDP排序进行了对比,对各省市区富强当量排序和GDP排序进行了对比,从比较表中可以看到有些省份两者的排序出现比较明显的差异。
刘福刚表示,以前地区发展差距一般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比较,城乡差距一般用城乡居民收入来比较。现在,多了一个衡量地区发展新尺度,可以用地区相对富裕程度来分析。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就是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参照坐标,全面考察居民收入、消费、储蓄、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和财政调控能力等。从第三届全国各省市区相对富裕程度排序与人均GDP排序比较表中,可以看到个别省份两者的排序出现比较明显的差异,这与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历史财富积累等因素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