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留给中国人最深的记忆恐怕是通货膨胀、资产泡沫、不为调控所动的高房价……近日的两组数据也尤为受到关注,11月份中国70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7.7%;另一组是中国的百万资产家庭已跃居全球第三,这两组看似没有联系的数字告诉我们怎样一个事实?
当前中国经济不仅经历着市场的初次分配和政府的再分配,还经历着房地产所带来的第三次财富分配。房地产产生的财富再分配和转移远远大过工资性收入的积累,而由财富效应所带来的房价上涨动力也绝不亚于刚需的推动力。与其他商品不同,住房是兼具消费和投资双重属性的一种商品。当住房作为消费品时,以消费为主的住房市场上房屋的供给与有效需求是决定市场价格的基础;而当住房成为投资品时,作为财富持有形式的住房投资需求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财富数量、住房投资相对于其他资产的报酬和投资住房的实际报酬。住房的投资需求对于货币、资本、土地等市场的变化非常敏感,一旦住房成为投资品,那么投资品的价格就不遵循一般商品的供求规律,投资品市场没有均衡点,不存在均衡价格,只要有现实的货币流和潜在的收益预期,投资需求就会不断增加,价格也就越长越高。
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结构具有有效需求的过度集中、需求强度与购买力层次明显脱节的特殊性,进一步扩大了不同收入阶层在财富创造和财富积累上的差距。这是典型的“马太效应”:反映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赢家通吃的经济学中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当“马太效应”体现在房价飞涨的市场环境中,房价和财富互为推手、彼此促进,因而,飞涨的房价已经成为中国国民财富结构两极分化的最重要的催化剂。房地产的财富效应不仅加大着高档住房家庭、普通住房家庭与无住房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也会将这种财富积累一棒接一棒的继续“传递”下去,从而造成“代际之间”的不公平,这样“富二代”就可能不断的演化,变成“富三代”、“富四代”……而那些无力支付住房沉重压力的就可能变成“穷二代”、“穷三代”……
如何避免这种财富分配失衡的“马太效应”不断激化,发达国家主要是依赖税收对财富分配的纠偏机制。在发达国家,遗产税、不动产税、固定资产税等对财富分配的调节税收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在享受资本利得的同时需要付出成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中国财产税类比重偏低,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显得很大的不足,累退性特征比较明显,基本无法实现税负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的发展重心由追求效率转向注重公平,由关注财富增长转向关注财富分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征收带有“均贫富”性质的房产税不但要征,而且要征得科学;不仅要征房产税,而且包括遗产税、赠予税等在内的财产税体系也需要逐步成熟,完善起来,让它们在扭转财富分配失衡方面发挥更大的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