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山东省国资委获悉,山东省从2011年开始,将经济增加值纳入省管企业考核,以此激励省管企业对研发和可持续发展的投入。
据山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对企业科研投入、获取战略资源、重大改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重大战略投资等涉及企业长远投资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相关费用作为净营业利润予以加回。同时,对于符合业主发展的在建工程,将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后,经济附加值将占山东省管企业考核权重的四成。
山东省国资委认为,这一考核方式将有利于引导企业将成长性好、升值空间大、股东回报率高的优质资产配置到主营业务上;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将更加全面的考核省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从而有效遏制企业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来放大短期效益,避免企业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