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我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11月底,各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部门,共报告了902起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控制了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旱獭鼠疫、小反刍兽疫、野鸟禽霍乱、鼬獾犬瘟热等多起野生动物疫情。
2003年“非典”和2004年
“高致病性禽流感”突然暴发,国家林业局紧急组织专家对野生动物与禽流感、“非典”等疫病的关系,疫情防控的经验与教训,以及突发野生动物疫情的防范、应急处置体制与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家林业局与中国科学院共同提出了整合现有资源,在全国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议,于2004年4月呈报国务院。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建设被列入《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年-2008年)》。
在《规划》尚未批复、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国家林业局从防控禽流感疫情的大局出发,依托现有保护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鸟类环志站、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以及科研教学等单位,于2005年3月启动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1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确定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法律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推进监测防控体系建设,监测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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