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财政部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其中为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提高了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调整了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
“稀土作为战略性资源,应该进行保护性开采,提高出口关税有利于稀土的合理有序开发。”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一系列宏观政策的引导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作为稀土行业相关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并严格遵循这种引导方向,提高资源保护意识。
财政部表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毕,2011年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此外,2011年我国将对600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税则中的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增列了铬锆铜材、光栅测量装置、二氧化锡、铝塑复合板、谷物播种机等税目。调整后,我国2011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0年的7923个增至797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