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大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解决占城镇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重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重庆市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到2012年,全市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可解决6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上各类保障性安置房建设,力争解决占城镇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重庆市将继续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项目规划、建设、预售许可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同时,重庆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及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积极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在70%以上。二是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规范编制拟供应地块出让方案,严格制定土地出让规划和建设条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加强住房用地供后监管,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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