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圈地运动是相对于老的圈地运动而言的。与那些圈占农民的土地进行城市化等传统圈地运动相比,新圈地运动是指部分涉农企业到农村去租借农民土地,进行生产基地建设。这种经营方式有时也叫“资本下乡”,目前争议很大。
赞成者认为资本下乡于民于企业于政府都是有利的,是“三赢选择”;反对者认为这种做法会出现“政企合谋,农民受损”现象,资本下乡部分企业的“非粮化选择”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资本下乡企业只占农民的地,难以解决转换出来的农民就业问题,长远来看有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
笔者认为,资本下乡将会是我国农村发展的又一次机遇,不能因为它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就要禁止。对新生事物应该多观察,在实践中进行完善。
新圈地运动的正面作用之一,是可以解决目前我国农村的低效率经营,提高农业产量,提高农民收入。目前我国中西部出现不少空心村现象,也就是年轻人都离开了村庄,即使留在农村的农民,种“懒田”现象也极为严重,造成耕地在低效率地利用。而资本下乡之后,则可以通过企业提供现代的经营与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而农民通过把耕地出租出去,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产业活动,其实也可以提高农民收入。
新圈地运动的正面作用之二,是如果把农村居民能够大量地转移到城市,不但可以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可以有效地节约耕地,提高规模经营效率。长远来看,未来大量的农村人口会转移到城市去,这样农村就会置换出来大量耕地,通过资本下乡就可以把这些土地进行规模经营,满足我国粮食安全生产的需要。
新圈地运动的正面作用之三,是可以建立大型企业原材料基地、增强农产品的质量保障。
当然,对目前的资本下乡也有许多争议,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只要有比较好的规则,问题都会慢慢得到解决。
比如,有很多城市工商企业去农村发展,钻政策的空子搞房地产开发建设,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政策的规定进行约束。
还有些人认为目前的新圈地运动会动摇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其实这个怀疑也是不必要的。目前资本下乡大部分采取通过租借的方式承包农民的土地,每年付给农民租金。获得永久承包地的企业极少,所以并没有动摇家庭联产承包制。
再有,企业下乡之后,在参与农业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也是不难解决的,风险的化解可以靠保险。当地政府在引入资本下乡时,可以强制企业购买保险。这样企业万一出现经营不善时可以用保险资金来化解。
此外,还有离开土地的农民就业该如何解决、农村的土地价值怎么来进行评估、农民的收益如何进行保障等问题。但这些问题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可以在发展中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