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0年10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8.58万台(部),实现销售额7.79亿元,支付补贴资金9747万元,申报补贴率94.88%。
自实施“家电下乡”工程以来,宁夏确定了覆盖全区所有县乡的31家中标流通企业、205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家电下乡网点申购“家电下乡”专用发票, 报备了860个销售网点。
宁夏家电下乡实现了三项创新,一是补贴政策的创新。提高对川区和南部山区九县区农户购买冰箱(冰柜)、彩电、洗衣机、手机等四类下乡产品的补贴标准;二是销售模式的创新。制定了专用发票“一货一票、票随货走,一票到底”;三是便民措施的创新。凡是宁夏农业户籍(含农垦)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的4年时间内,可以在区内任何一家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等创新措施。
宁夏还启动了“家电下乡”与“三农呼叫中心”的视频对接,拓宽了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渠道。
“家电下乡”工程的实施,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效果,有效、强劲地拉动了农村消费,促进了家电行业快速发展。2010年,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宁夏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四川长虹、青岛海尔、联想电脑等许多中标企业在宁夏的销售都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