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在黄山市召开的闽浙赣皖四省14市福州经济协作区第十二次市长联席会议上,协作区闽浙赣皖四省14市重申了加强协作的意愿,并签订了《关于加强服务业合作框架协议》,协作区各市将本着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2011年度重点推进区域内服务业大发展。
相关协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十二五”规划交流,尤其是加强服务业、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物流、旅游等“十二五”规划发展的衔接;加强商贸流通合作,消除地区封锁,建立无障碍商品流通渠道,联动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上午等新兴产业;开展信息、金融等流域的合作;推进协作区人才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人才流动、资格互认等人事政策对接,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在协作区内创业和工作;对协作区内的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协作区内各市服务业项目,享受当地企业同等政策优惠待遇;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协作区各市举办的经贸洽谈会等会展活动;共同推进区域服务业品牌建设,实现品牌资源共享,避免恶性竞争。
另据了解,通过10多年的共同推进,福州经济协作区的旅游产业已从一项朝阳产业发展成为繁荣的主导产业,并将成为协作区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重点合作的领域。2009年,协作区旅游接待人次1.84亿,其中境外游客31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50亿元。本着互动共赢的原则,福州经济协作区城市将进一步加强旅游线路互推,推进旅游促销联合,实现旅游信息互通,提升服务功能,打造无障碍旅游区,探索协作区旅游协作发展新路子。
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由福建省的福州市、宁德市、南平市、三明市、莆田市,浙江省的温州市,江西省的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抚州市、鹰潭市,安徽省的黄山市、安庆市共14个地级市于1996年发起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