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日举行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更加重视法治建设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善于运用法治的方法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产品业务、发行融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监管执法等几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立足于构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在扩大中关村园区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上市的办法》,并抓紧研究制定《非上市公募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立非上市公募公司监管法律制度。
积极推动基金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配合立法机关全面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特别是要适应私募基金发展的现实需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按照统一监管标准、防止监管套利的原则,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抓紧制定完善期货交易法律制度。总结《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立足于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明确期货市场的法律定位,完善期货交易和期货风险监管制度,推动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我国的《期货法》。
不断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积极推动制定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并购重组的制度安排和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
推动建立专门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制度。探索建立符合资本市场监管需要的司法专门化制度。要抓紧制定出台证券期货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的专门司法政策文件,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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