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在北京召开会议,对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并公布了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 会议公布了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名单,分别是:北京亦庄经开区、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中新生态城、深圳高新区、河南郑州空港新区、安徽合肥高新区、山东德州经开区、江西新余高新区、湖北黄石黄金山开发区、湖南湘潭九华示范区、河北保定高新区、辽宁鞍山达到湾开发区、浙江长兴经开区。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快集中连片示范,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他表示,实行集中连片示范,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系统造价,也有利于电网集中管理。为此,财政部结合我国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多、工业企业集中、用电量大的特点进行集中成片示范,2010年首批确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开发区作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一期建设规模为170兆瓦。 据初步统计,我国有100多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都在几十平方公里,可安装光伏发电规模约在100兆瓦,这样仅国家级开发区就可以实现1000万千瓦装机。加上数百个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装机规模就更大。 会议还明确,2009年、2010年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后,明后两年将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示范,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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