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百度文库关了,中国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就能解决吗?今天文库要不弄小说,真的盗版就没有了吗?用户的需求,中国有260万家网站,我们可以到处分享,大环境是这样,这是一个机会。”这是11月25日,在百度文库成立一周年之际,百度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首次回应“百度文库涉嫌发布盗版内容”的问题时的言论。(中国广播网11月26日)
这番言论“掷地有声”、“语惊四座”,“雷倒”了一片前来参加发布会的记者。笔者由衷地“佩服”百度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胆识”和“气魄”,面对众多记者,他“坦然”地承认百度文库确实存在盗版,但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因为“就算百度文库关了”,也不能解决中国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所以,百度文库的盗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甚至认为“这是一个机会”。
针对百度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这番言论,有网友认为这是“流氓逻辑”,笔者却不这么看。综观百度公司在“百度文库涉嫌盗版”问题上的一系列表现,我们显然可以看出,这已经成了该公司确定的发展方向。
首先,此种说法给盗版披上了“高尚”的外衣。按照百度的说法,“百度文库的价值在于推动文档类学习资料及经验知识在互联网上的沉淀、促进并帮助网民知识与经验的交流”,“促进文化传播、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是何等高尚、正义的举措!更重要的是,百度文库还被赋予“帮助贫苦地区儿童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帮助农民工获得更好的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功能,这就使得文库的存在成为“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百度的需要”,换言之,盗版不是为了百度,而是为了全社会。
其次,要给盗版套上一个定量的“镯子”。按照百度的解释,“百度文库时下累积的1130万份有效文档中,80%为教育类相关文档,而文学类文档仅占8%,流量贡献率为10%”。这就是说,被著作权人诟病的文学盗版问题,其实只占百度文库很少的部分,即便这部分内容全部是盗版的,充其量不过是8%的盗版。百度这样的论调,就很有些不讲道理了。
再次,要给盗版戴上合作双赢的“帽子”。面对著作权人的质疑,百度公司表示,“百度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愿意同版权方进行广泛的沟通合作。百度目前正在尝试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和版权方的合作共赢”。其言下之意是,百度文库中虽然有盗版内容,但是我一直想和权利人合作,如果权利人合作,则“共赢”,如果权利人不合作,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权利人的作品已经被百度文库“分享”了。
在这样的战略指导思想下,百度文库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傲人的成绩”,百度公司为此感到“欣喜”。但是,不管是“外衣”、“镯子”还是“帽子”,都不能抹杀盗版的本质,这一系列的动作背后,反映的不是“对著作权人的尊重”,而是“强盗的逻辑”。因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对于因“扶助贫困、防病治病、防灾减灾、基本教育”等特殊需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明示许可”就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百度公司如果希望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帮助农民工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做,而不是通过百度文库去“分享”。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即便关了“百度文库也解决不了中国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也不是百度文库就可以进行盗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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