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1日公布,海关税收由1980年恢复征税时的31.8亿元增长到今年将超1.2万亿,年均增长21.6%,占中央财政的三分之一。 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在纪念中国海关恢复征税30周年座谈会上说,从1980年1月1日起中国关税恢复单独计征。30年来,海关税收总额每10年跨上一个新的数量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据介绍,1980年,海关税收31.8亿元,1990年达到283亿元,2000年达到2242亿元,预计2010年将超过12300亿元。从1980年到2009年,累计征税6.2万亿。整个“十一五”期间,海关税收将突破4.4万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34倍。 盛光祖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关税政策由全面保护国内产业转为有选择性地保护,关税总水平不断降低,关税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实现了从“高水平、窄税基”向“低水平、宽税基”的转变。 据了解,从1992年中国第一次自主降税至今,关税总水平已经从1991年的44.05%降至2010年的9.8%,降税幅度高达77.85%。与此相对应,进出口总值由1992年的1656.1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预计超过2.8万亿美元。
关税是国家在进出口领域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工具。1992年至2000年,中国关税调控的内容主要涉及自主降税、规范减免税及加工贸易管理。2001年以来,中国大幅度降低了部分关系国计民生及老百姓日常生活商品的进口税率,同时,采用出口关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资源保护。 截至2009年,中国共有12.6万家加工贸易企业,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9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共批准设立了26个保税物流中心、724个保税仓库、119个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日益壮大,促进了中国对外贸易和加工制造业的大发展,令“中国制造”走遍全球,牢固确立了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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