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和延安市都属于革命老区和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富集区,山水相连,自然条件相当。庆阳市能源蕴藏量丰富,石油、天然气总资源量接近40亿吨,煤炭预测储量达2360亿吨,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接续基地。延安市石油储量为13.8亿吨,煤炭储量为71亿吨,天然气储量为33亿吨。 据庆阳市委政研室等部门调查分析,上世纪90年代初,庆阳市和延安市的经济发展处于同一水平,之后由于石油收益对延安市的强力支撑,两市发展差距逐步扩大,目前延安市经济发展已远远领先于庆阳市。 上世纪90年代初,庆阳市与延安市GDP均为40亿元左右,财政收入均为5亿元左右。两市经济发展拉开差距的“分水岭”始于1994年,当年4月和11月,中石油公司分别与陕西省和甘肃省签订了两种不同方式的石油开发文件。 1994年4月,中石油与陕西省签订了“4·13协议”,划出1080平方公里区块交由延安、榆林地区开发,另外划出3500平方公里区块由长庆油田与地方联合开发,协议确定长庆油田在陕北所产原油除自用外,优先满足陕西境内原油炼厂加工需要。 1994年11月,中石油与甘肃省签订的“11·14纪要”规定,“地方不划区开采、不钻井、不占油井,不允许其他部门和单位参与或组织石油开采活动”,只规定由长庆油田每年给庆阳市提供部分扶贫原油(支地原油),由地方组织在庆阳石化公司加工。 庆阳市委书记张智全说,在特殊的石油开发政策扶持下,延安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9年,延安市GDP达到660亿元,比庆阳市多出358亿元;当年延安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90亿元,比庆阳市多出68亿元。 延安市厚实的石油财政让庆阳干部群众艳羡不已。延安市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向延长石油公司征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石油开发费。2009年,延长油田开采原油886万吨,共缴纳石油开发费48.7亿元,其中延安市县实得42.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6.76%。 而庆阳市从长庆油田获得的支地原油收益,1995年为5万吨、2450万元,2009年为15万吨、4500万元,始终处在一个较低水平上,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脱贫的支撑作用十分薄弱。 庆阳市政府提出,要改变因石油收益不同导致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从易于操作角度出发,建议国家将长庆油田给庆阳市的支地原油数量按年产量的20%确定,并以当年原油平均价格结算支付。按去年庆阳市境内原油产量和价格测算,20%可使庆阳当地取得收入17.7亿元。 长庆油田资源税现行税额为每吨28元,庆阳市政府认为,为了促进油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应将原油资源税征收办法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长庆油田在庆阳的资源税税率定为按其销售收入的10%计征。按去年庆阳市原油产量313.26万吨、国内原油平均价格每吨2825元测算,10%的税率可征收8.84亿元,而去年庆阳市实际征收资源税仅为7609万元。 目前庆阳市能源开发势头强劲,但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对河流、地下水、土地、植被等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大,开发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恢复治理生态环境。庆阳市政府经过调研测算,认为当地政府应向石油煤炭天然气开采企业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标准可确定为每吨原油30元至50元、每吨煤炭10元、每立方米天然气0.008元,或按产品产值的2%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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