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火警监测系统入户
在美国,包括政府办公机构、商用和民用建筑、学校、医院等在内的各类建筑内均装有与消防部门“点对点”的警报系统。一旦系统的感应装置在建筑内监测到火灾风险,建筑和消防部门监控中心会同时发出警报,消防人员首先会根据警报显示的建筑具体信息,同建筑内人员取得联系,进而确定消防力量调度,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救援。在高楼林立的纽约,市消防局对高层建筑施工图纸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电路、管道、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的设计安全性。只有通过消防局验收,该建筑方可被正式销售或安排人员入住。
德国:设置防火专员
设置防火专员岗位是德国消防安全的一大特色。防火专员是由企业书面委任并经过特别培训的专业人员。其职责包括:制定企业防火条例、对工作岗位火灾危险等级进行评判,为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流程提供咨询。此外,联邦灾难救助部门通过互联网络、宣传材料、社会活动等形式向民众普及消防知识也是德国消防安全的特色。
以色列:重视演练设备先进
以色列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率低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消防部门将高层建筑作为防灾和逃生演练的重中之重,定期在高层建筑内举行消防演习。针对建筑具体特点制定操作性强、成功率高的逃生方案,并通过实际操演确保有效。第二,消防部门制定极其严格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配备标准。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楼内人员可以在30米内找到“足够安全的避火场所”。
韩国:企业负责消防检查
韩国的消防设施检查具有制度化、市场化特点,运行十分有效。鉴于消防部门人力有限,韩国将消防设施检查工作交给企业来做,每栋高层建筑都有响应安全设施管理公司负责。企业在收取检查费后每年一次定期检查,同时也承担起了法律责任。一旦发生火灾,安全设施管理公司首当其冲将被追究是否尽到相应义务。此外,在韩国,每超过600平方米的建筑,都要指定相应的安全负责人。
新加坡:严堵消防违规设计
新加坡消防安全由民防部队负责。民防部队与建筑设计人员保持沟通并促其适应防火规范要求。民防部队如发现违反防火规范情况,须要求专业人士修改设计后重新报审,经审查合格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由注册检查员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经执照与执法处审查合格后,建筑物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