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定经营性用地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
2010-11-25   作者:记者 周润健/天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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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日前作出规定,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不得以协议方式供地,严禁低价出让土地。
  根据规定,土地出让前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专门设立评估确认小组,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不得低于评估确认地价。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意见》近日出台,意见对规范土地出让价格管理,严禁低价出让土地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一律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不得以协议方式供地,严禁低价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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