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以燃煤为主的不合理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黑龙江省大批淘汰效率低下、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今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41.35万千瓦,同时支持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终结“火电”一支独秀时代。 黑龙江省煤炭资源较丰富,历史上形成了以燃煤机组为主的电力生产工艺格局,能源结构不合理。为改变能源结构,增加新能源比例,黑龙江省积极推进电力行业“上大压小”工作,减少小容量、高能耗机组发电空间。截至2009年底,黑龙江省已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133.48万千瓦,2010年计划在此基础上再关停小火电机组41.35万千瓦。 同时,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黑龙江省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对不同能耗、排污的发电机组安排差别电量计划:取消省内高耗能园区、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并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高效、清洁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加大发电权有偿交易力度,促使电量空间向清洁能源和大容量、低能耗机组转移。预计“十一五”期间替代机组总容量将达到300万千瓦,总转移电量达到95.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燃煤4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5.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43万吨,节能效益预计达到2亿元。
同时,黑龙江省全力支持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研究解决风电大规模接入系统对电网安全运行产生的影响。截至2009年底,黑龙江省风电装机为121.195万千瓦,预计到2010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将达到243.885万千瓦,从而终结“火电”一枝独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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