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本报第3版刊载了《上市公司打白条股改承诺如儿戏——ST方源等上市公司严重违背股改承诺》一文。ST方源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要求尽快召集相关义务人及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问题的函》和《关于要求有关义务人积极协商解决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问题的函》。
公告称,广东证监局要求ST方源应进一步加强与股改义务人华信泰公司、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志榕、林欢以及相关股东黄铮、吴伟英、吴为荣的沟通协调,并于11月30日前召开一次由相关义务人及股东参加的专门会议,协商制订履行股改承诺的具体方案,并认真落实执行。如有关义务人拒绝履行股改承诺,ST方源应尽快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向其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