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这16项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等。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今年以来出现的物价上涨尤其是农产品涨价虽然对中国经济冲击不大,但却对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此次国务院出台的16项措施兼顾短期与长期,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应该是有效果的。
李国祥表示,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受天气、运输等因素影响,农产品价格年内仍然面临着一定的涨价压力。不过,就明年而言,随着调控效果的释放,预计农产品价格涨幅是一个逐渐缩小的趋势,甚至不排除个别地区或者个别品种价格下降,比如说绿豆。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7个部委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同时,针对近期市场物价出现较为明显上涨的情况,各地也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确保物价稳定,保障市场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部委层面,发改委将派出督查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进行检查督导;财政部将会同民政部指导各地采取适当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补贴等措施;农业部将力争今冬明春蔬菜面积增加800万亩。
同时,商务部将重点开展今冬明春蔬菜市场的产销衔接,进一步加大供应。工商总局将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打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查处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此外,国家粮食局将在前期每周安排销售政策性小麦450万吨、籼稻200万吨、粳稻10万吨、玉米180万吨的基础上,从本周开始,陆续安排一定数量的食用植物油、大豆投放市场。
地方层面,20日,北京市发改委物价检查所对生活品价格进行检查,并表示,将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严打恶意囤积等扰乱价格市场秩序行为。禁止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涨价。
天津市从2月份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来,截至10月底,民政、财政部门已向18万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助6060多万元,享受价格补贴的达到165.4万人次。
为了保证贫困学生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陕西省教育厅要求高校食堂高中低档菜品比例为3∶5∶2,其中1元钱以下的菜不少于10%,并免费提供菜汤。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资助力度。
李国祥提醒,政府出手调控物价虽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就农产品价格而言,大涨或者大跌都是不利的,政府应该学会把握调控的力度和节奏,求得平衡。
另据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今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调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