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创业就业
2010-11-16   作者:记者 刘毅非 褚晓亮/长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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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近日,吉林省出台了相关意见,对进入城镇创业和就业的农民将给予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按照意见规定,吉林省对进入城镇创业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到所在县(市、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申请享受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此外,吉林省还规定,对年满18周岁的吉林籍农村居民,进入省内城镇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可享受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进入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创办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吉林省还提出,其在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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