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在随迁子女教育上的后顾之忧,吉林省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力求使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吉林省要求,要由政府统筹,教育、公安、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解决和完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入学保障、经费保障和助学制度的机制。
按照这个意见的要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将由其现居住地所在县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与当地居民子女相同。
吉林省还要求,要维护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正当权益,使他们在入学分班、排坐、奖励、评优及申请加入少先队、共青团和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将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在助学和经费保障机制方面,吉林省规定,输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将安排部分经费,专门用于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同时,输入地教育局和学校还将通过减免费用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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