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三网融合前景不容乐观
2010-11-16   作者:记者 李静/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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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网融合发展不如预期。”工信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韦乐平日前说道,他认为三网融合面临着体制、技术以及市场等方面的巨大挑战,未来的发展充满变数。
  并非只有他一人如是说,数位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由于监管体制、运营机制以及法律等方面的障碍,再加上技术、安全、标准、投资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问题,使得目前三网融合推进缓慢,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些问题不解决的话,三网融合到最后很有可能“不了了之”。

  阚凯力:体制问题是最大的障碍

  “三网融合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国内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的言辞显得颇为激烈。他向记者分析说,首先只有电信网和广电网这两个网,不存在三网,它们在技术上区别不大,只是所有者不同。而计算机网即互联网不是一个网,它是在电信网、广电网基础上来实现一个功能性的业务;另一方面,不存在电信网、广电网两网的融合问题,这本身是一个伪命题,只有电信、广电业务的双向进入,即电信网络可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广电网络可从事传统电信业务。三网融合解决的关键是排除一切干扰,实现业务双向进入。
  “业务双向进入的前提是网台分离。”阚凯力表示,要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电视台中分离出去进行商业化运营。“只有在网台分离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打破地方广电部门的利益割据,实现广电网络全国性的整合。多年来,中央对于广电有一个原则性的改革目标,就是‘网台分离’,但当前广电网台分离的改革依然不到位,如果能很好地执行,广电、电信自然就能双向进入了。”
  他表示,三网融合的口号已经喊了十多年,文件也发了许多,但始终无法推进下去,原因不在于技术、需求和市场,最大的障碍就是体制问题。就如同讨论多年的《电信法》始终处于未能出台,归结原因,最终还是广电与工信部间的部门利益争议所累。
  他分析说,在利益归属上,电信系与广电系分属国务院与中宣部两个不同部门。在三网融合的过程中,基于整合资源所消耗的管理成本、维系成本以及安全运营成本等的提高,部门之间因为利益之争,互不相让、难以协调,这成为三网融合最大的障碍。
  对于三网融合的前景,阚凯力显得不怎么乐观。他表示,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网络的发展,网络内部实现整合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但在我国因为体制等方面的阻碍,致使三网融合难以有效推进。他感慨道,如果今后体制问题不解决,三网融合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像我国2005年的基于VOIP的网络电话试点一样,最后不了了之。

  侯自强:三网融合之路不平坦

  与阚凯力的“体制论”相似,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研究院、电信专家侯自强也表示,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监管体制也应有相应的调整,目前我国电信(互联网)与广电的分开的管理体制是产生三网融合问题的根源。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而这可能是下一届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网融合试点开展以来的实践表明这不是一条平坦的路,不仅涉及广电与电信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更主要的是广电内部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侯自强说道。
  他认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出台后,广电得到了IPTV的集成播控权,而电信得到了IPTV的传输业务,但这并不是双方利益分配的终点,因为广电经营IPTV业务时其计费平台也需要电信的配合,广电没有国际出口带宽,还得要向电信运营商租用,网间结算要向电信缴费。他表示,目前试点工作已形成了几种模式如上海模式、杭州模式、云南模式等。云南模式(将IPTV的计费管理交由电信控制)是央视目前主要推进的模式。
  而三网融合开放IPTV业务,允许电信公司使用本地宽带专网传输播放广电提供的IPTV内容,这将影响广电系统内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激化了电视台和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之间、中央台和地方台之间的矛盾。
  他表示,广电总局在好几年前就开始提出要“网台分离”,“台”即电视台负责内容的集成播控,“网”即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负责传输分发,进行商业化运营。三网融合后电信公司也可以传输有线电视内容,这样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电信公司就存在竞争,前者就有些不甘心。再加上实际上一些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如华数、天威等已有了一定的内容集成播控能力,甚至还向外提供内容,已具有台的能力。继续坚持“网台分离”将产生不少矛盾。最近广电总局开始淡化“台”和“网”的差异,又出现了“网台联动”的概念,意在强调网和台的密切关系,最后双方的关系怎么定位,广电部门仍需考虑。
  广电系统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问题。据悉,广电目前采用的是四级管理体制,各地自筹资金建设,独立运营,各级地方台负责本台内容的集成播控。而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要求央视与地方广电合作建立两级的播控平台。地方广电是指省电视台还是市电视台?这个问题目前还没彻底明确。
  此外,他认为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政策的制定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即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运营和收费模式是不同的。他表示,IPTV是在运营商本地的专网上播放,是运营商专营的收费业务,运营商可以直接控制用户。而互联网电视是运营在公共互联网上,采用的是OTT(overthetop)模式,不需要运营商参与,目前是免费的。中国网络电视台在互联网上运营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同时与地方广电合作运营IPTV业务,一个内容同时在这两个平台上播出,这不可避免将产生利益冲突,这个问题的解决也会很棘手。“如果用户在互联网上免费可以看到内容为什么要付费在IPTV上看呢?”侯自强表示,在美国已经出现过这类问题:美国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曾警告内容服务商,不要在互联网上以OTT模式播放提供给有线电视网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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