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吉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了解到,截至目前,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已经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新增供热能力7247万平方米。
2010年,为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吉林省组织实施了“暖房子”工程,并列入省委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投入资金16亿元,改造撤并小锅炉2000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1800公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
目前,吉林省已在长春、松原等市实施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985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582万平方米,完成小锅炉撤并811座。项目完工后,通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每个采暖期可节约供暖燃煤15.76万吨;通过改造小锅炉,可以实现集中供热1666.42万平方米,节约标煤43.83万吨,减少烟尘排放3.0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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