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答复广州市政协委员提案中表示,广州将启动《广州市交通需求管理研究》,拥堵收费也将纳入研究论证。 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压力日渐增大,国内很多城市都传出欲开征拥堵费的传闻。交通管理部门也想当然地普遍认为“拥堵费在国际上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举措”。如果征收拥堵费,真能缓解交通拥堵“城市病”,相信许多市民都会理解和支持。但是,拥堵费是否真能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怀疑。伦敦收拥堵费越收越堵的教训值得我们吸取。 伦敦市于2003年推出车辆拥堵费征收方案,到2007年底已经收取了八亿英镑的费用,然而,伦敦的交通状况却毫无改善。2007年,在伦敦平均每行进一公里要等待2.27分钟,而在2003年2月,也只要2.3分钟。行政费用花费掉了拥堵费收入的一大部分,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费用却被削减。有人指责伦敦的官僚系统,伦敦的驾驶者似乎成了摇钱树:收费标准不断提高,收费范围不断扩大,行车速度却没有越来越快,只有运营费用持续增长。笔者以为,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拥堵费很可能沦落为“养人费”,或者成为职能部门创收的新手段。 交通拥堵费并非不能征,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公共交通必须足够发达,交通管理、道路规划必须跟上,让民众的出行有一个可替代的方式。否则,征再多的交通拥堵费也没有用,反而有让车主为政府不作为埋单的嫌疑。特别是在当前政府公务用车数量居高不下、公车消费数额惊人的背景下,开征交通拥堵费的民意基础还有待观察。同时,我们还没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控制征收成本。在这方面,伦敦的教训可谓深刻。众所周知,征收拥堵费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基于此,征收的拥堵费要用于改善公共交通。伦敦征收的拥堵费,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费用却在削减——2007年伦敦用于拥堵费行政管理的支出去年上升到1.6亿英镑,而用于巴士和交通流量改进的资金不足1000万镑。这种结果无疑与初衷大相径庭。那么,拿什么来证明我们在收取拥堵费的时候,成本会比伦敦低呢?近年来有关公路收费扣除养人费外就所剩无几的报道还少见吗?再比如交强险,审计结果表明其经营费用已经超过了赔款费用。 “伦敦收拥堵费越收越堵”的教训告诉我们,开征交通拥堵费一定要慎重。如果不考虑周全、仓促开征,交通拥堵费不仅不能减轻交通过压力,反而会加重群众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