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获赔偿500元 对判决表示不满
2010-11-09 作者:高健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昨天,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透露,两方(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民事部分一审宣判,其中方舟子获赔500元,方玄昌获赔2174.54元。
据彭律师介绍,方舟子在民事赔偿部分,提出的索赔内容主要是稿酬损失,要求肖传国赔偿其误工费4000元,而方玄昌提出索赔,但是未确定数额,本想重新鉴定伤情后再作决定。
方舟子对此判决显然很郁闷,在自己的微博中回应道:“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
至于是否上诉,彭律师表示等与方舟子商量后再定。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方舟子遇袭案终审维持原判 双方均表示不满
2010-11-04
·
方舟子遇袭案一审判决留下诸多疑问
2010-10-20
·
方舟子遇袭案追踪 方玄昌:检方回复"不予抗诉"
2010-10-20
·
方舟子案神速审理有违程序正义
2010-10-19
·
公正的法律才是方舟子的保镖
2010-09-07
频道精选:
·
[财智]
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
·
[财智]
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
[思想]
观点擂台:谁是“柴油荒”的祸首?
·
[思想]
陈晓彬:货币战未必真打起来
·
[读书]
《五常学经济》
·
[读书]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