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建委日前发布消息称,该市建筑行业要实行能耗月报制,以控制建筑行业能耗水平。 太原市规定,各建筑行业单位要对建筑的电、水、燃气、能量等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台帐,按月上报。同时,对当年新增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建筑,也要统计相关能耗信息。 太原市还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具体包括:凡是能耗不降反升的,年度考核则定为不合格;连续两个月未能把能耗降下来的,则要降低资质等级;外地入太原的企业未能采取措施节能降耗的,要取消其在太原市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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