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26日对外公布《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管理。
上个月27日发布并实施的本办法规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任职条件,并规定独立董事拟任人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方面的专业人士,同时不得与拟任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利益冲突;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五年以上。
对于任职程序,办法明确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报送的材料及相关程序,同时规定监管部门可以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进行任职前谈话或考试,对拟任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