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券商荐股后不得做反向操作
2010-10-20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证监会19日发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证券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的,在推荐该公司股票时,需披露持股信息,荐股时不能做反向操作。并要赋予客户“签约后悔权”,客户可在签约后五个工作日内解除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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