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开始,国家九个部委联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但“九龙治水、八年抗战”,却收效甚微。从2007年12月开始,山西省以各级政府牵头,开展了新一轮治超行动,公路超限超载率由8-11%下降到0.2%。仅2009年至今年5月,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061起,因交通事故减少而少死亡790人,受伤人数减少3367人。为了建立治超长效机制,10月9日,山西省颁布了《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首次把治超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政府牵头取代“九龙治水”
山西既是我国的煤炭能源生产基地,又是“晋煤外运”、“西煤东运”的公路交通枢纽。公路煤炭运输使山西曾经成为全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最为严重的地区。2007年以前因超限超载损毁公路2000多公里,造成危桥800多座。每年的道路损失达10亿多元。据了解,2007年,山西省全年因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总数的1/6,死亡500多人,多于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一轮又一轮的治超曾经无功而返,治超成果往往只能维持三五个月,最多不超过半年。”山西省治超办主任李顺通说。对此,山西省把治超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各市、县(区、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区、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干部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能从严,‘出了问题能摆平’,是治超难以根本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山西省治超领导组总监督员吕日周说。对此,山西建立了“责任倒查”机制,对路面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倒查途经站点、途经路口、途经路面稽查、货物装载源头,追究上述关口直接责任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上级分管领导责任。从2007年12月到今年6月底,山西有790多名干部因治超不力被党纪政纪处分。
关口前移重奖重罚
“以人为本就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9年,山西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同比减少1018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减少700多人。新一轮治超开展后,仅2009年至今年5月,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061起。因交通事故减少死亡790人,受伤人数减少3367人。”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说。2009年与2007年相比,全省公路养护投资节约了10.2亿元,危桥数量由827座减少到73座。近一年多来,全省没有新增一座危桥。
为了实施关口前移,山西对全省1万多户货源企业实行执法人员派驻和全天候巡查。有23个县级运管机构建立了源头治超监控中心,对源头企业实现了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运管局建立了运输企业和货运司机信誉档案,将非法超限超载企业和司机列入“黑名单”。一年内被查获三次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不予年审或吊销证照。
山西省在治超过程中奖惩分明,对治超不力的地方政府实行“交通项目限批”政策。2007年以来,山西省对4个市、县实施了“交通项目限批”;对年度治超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奖励的资金达到2亿元。
为了使奖罚有法可依,山西省先后出台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令。
治理超载有法可依
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志川说,经过近三年的新一轮治超,山西打破了“企业-货主-司机-车托-执法人员-地方黑恶势力或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链条,成为8年治超以来维持时间最长的。
“目前一些地方仍有数千辆运输车辆正在等待这轮治超‘风头’过去后,重新上路。治超丝毫不能松懈。”牛仁亮说。“国家多个部委曾经联合治超效果甚微的主要原因是治超不能持久,反弹率高。目前的治超是行政行为,要保持治超的稳定性、持续性,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在10月9日颁布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山西首次就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作出规定,实现了治超由政府行为向“法制”的转变。
这个条例明确了货运源头的责任人、货运源头单位的义务及运管执法人员的职责。条例规定,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封经营场所,对货运源头单位法人依法予以查处。
“治超没有影响煤炭外运,山西注册运营的卡车由2007年治超前的30万辆增加到38万辆,不仅能新增就业人员16万人,而且车辆增加的情况下,货车行驶速度由治超前的30公里/小时提高到70公里/小时,煤炭运输效率大大提高。去年以来,山西投入2500多亿元用于公路建设。今年山西省将有1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000公里。治超纳入法制化轨道,将有利于山西更大发挥煤炭能源运输枢纽的作用。”山西省交通厅厅长段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