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该楼市调控细则除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房建设,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等内容外,南京楼市调控细则同样发布了限购令———严格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意见》明确规定,为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同时取消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而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