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公司杠杆率不得超过12.5倍
2010-10-11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主任黄红元日前在2010年亚洲证券论坛国际研讨会上介绍,中国证券公司风险监管主要制度包括净资本规则、分类监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客户资产安全保护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证券公司审慎创新机制和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他表示,净资本规则要求证券公司杠杆率不得超过12.5倍。
【字号
大
中
小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证监会认定十八种未公开信息为内幕信息
2010-09-29
·
证监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
2010-09-27
·
证监会修订券商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要求
2010-09-20
·
王亚伟递辞呈被证监会驳回
2010-09-18
·
港证监会下调交易征费25%
2010-09-17
频道精选:
·
[财智频道]
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
·
[财智频道]
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
[思想频道]
央行盯的或许不是CPI
·
[思想频道]
地产已成投资业“鸦片”
·
[读书频道]
《五常学经济》
·
[读书频道]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