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选贝恩资本为董事
黄光裕投了赞成票
9月28日,
本报记者赴港参加特别股东大会,特别地留意到很多不为外人知,或者被很多媒体同仁忽略的细节。
首先,陈晓方面提出的第一条动议“重选竺稼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获得了94.26%赞成票,反对票仅为5.74%。
很明显,黄氏家族持股占32.47%,要么是出人意料地对第1项动议投了“赞成票”,要么是投了“弃权票”,因为如果黄方投了反对票,绝对不可能会出现高达94.26%赞成票。
出现这种结果并不意外。在9月27日新闻发布会上,黄方代表人物邹晓春在接受记者提问时,曾经明确表示“只是希望股东对4-8项动议投赞成票,对1-3项动议不作具体要求,由股东自行考虑”。也就是说,1-3项动议不是黄方反对的主要目标,其关键意图是收回增发权和重组董事局,要求陈晓下台。
此前在《公开信》上,黄光裕方面也认为,作为一个拥有仅10%股权的股东,贝恩资本在董事会中拥有适当的董事席位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黄燕虹、邹晓春未能如愿进入董事会,说明了多数普通投资者对两人商业领导能力仍有疑虑,但假如是黄光裕本人出狱,相信很多投资者会投票支持黄。
黄输在被算计
谁胜谁负难厘清
仔细研究一下表决通过率,发现陈、黄之间多数动议,赞成和反对率相当接近,可谓“势均力敌”。第5项动议是“罢免陈晓”,赞成48.11%,反对51.89%,被否,但两者相差也只有3个多百分点。
单从数字上看,确实是陈晓略胜一筹,以微弱票数取胜。但结局是,陈晓没有被大股东赶出董事局。黄光裕也扳回了关键一局,收回了“董事局一般增发权”,保全了大股东牢固的地位。黄光裕手上有足够的股份,仍有相当的话语权。因为要谋求进入董事局,3-6个月之后还可以卷土重来。
陈晓虽然险中求胜,却也是“精心算计”的结局。9月15日贝恩公告债转股后,国美的已发行股本从约150.55亿股增加至166.86亿股,贝恩持有国美已发行股本约9.98%股权,正式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按国美原发行股本约150.55亿股计算,黄光裕夫妻原持股35.98%,在贝恩债转股后则被摊薄至约32.47%。
虽然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黄光裕方面可以再增持2%,但又因联交所“T+5”的规定,贝恩的债转股要到9月22日才能完成,这意味着黄光裕也只有9月22日1天的时间可以去增持。黄光裕方面表示,因增持时间过于紧迫,已很难在当天增持。
贝恩债转股的时机把握,可以被分析认为是经过精细的计算,而从投票结果看,这一“算计”也确实起到了作用,如果黄光裕事先能有机会获得增持,本次投票结果很可能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