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9月7日宣布,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国海油”)已与雪佛龙中国公司、BP中国有限公司及丹文能源就三个南海深水区块签订了石油合同修改协议。
中海油发布的新闻稿称,中国政府已经批准了上述三个南海深水区块42/05、64/18及53/30的石油合同修改协议。
在勘探阶段,雪佛龙将担任上述三个区块的作业者。中海油将有权参与合同区内所有商业油气发现最多51%的权益。
此前,雪佛龙及BP已与丹文就上述区块签订销售与购买协议。雪佛龙从丹文获得42/05区块勘探阶段59.18%的权益,以及64/18和53/30区块勘探阶段各100%的权益;BP从丹文获得42/05区块其余的权益。
42/05区块位于南海东部珠江口盆地的白云凹陷,面积约6939平方公里。64/18和53/30区块均位于南海西部海域的琼东南盆地,面积分别为7712和6313平方公里。这三个区块的水深约为300-2000米。
在2005及2006年,中国海油曾与丹文就深水区块42/05、64/18及53/30签订了三个产品分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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